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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两种法律语言在具有共性的基础上都有其自身的特点,翻译目的论突破传统的翻译理论关注语言层面的"等值"的束缚,强调目标文本的功能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为经济法律的英译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以《公司法》为例说明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指导下,在翻译经济类法律文献时应特别注意译文在准确严谨、简洁庄重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