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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课程整合,可以通过其在体系建构、系统评估、综合调整方面的重要功能,捋顺和优化其与法学专业总体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其内部各实践教学课程之间的辩证关系,打通由于传统教学及其管理定式形成的多重“壁垒”,在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的集约化的同时,创造和释放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的多种可能性,从而在法律人才的培养上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