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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关键在于相关保障制度能否有效运行。通过考察1978年至2011年间国家层级的相关制度演变,可以将该过程划分为前后衔接的“限制与防范”、“允许与尝试”、“平权与攻坚”三个阶段。在考察中,重点对中央政府“行政赋权”式的制度模式进行了反思,对农民工自我维权的制度途径予以了肯定,并提出在今后的相关制度建构过程中,应该发挥中央政府与农民工自身两个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