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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学章程通常被喻为“大学的宪法”,是连接大学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纽带和桥梁。它具有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可诉性和现实性的特点。针对目前大学章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紧迫性的要求,我们要从四个方面来着力: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切实加强对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力度;二是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发挥表率,主动参与章程制定并发挥领军人物和协调统筹作用;三是大学章程的制定要严谨缜密,科学规范,为章程有效实施提供好文本;四是章程内容既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尽可能地符合学校实际和体现学校特色,为学校未来发展指引方向,提升整体效度。
【关键词】大学章程 策略 探讨
一、制定大学章程的策略探讨
第一,教育主管部門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切实加强对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力度。一是要对大学报送的章程建立起规范的报送审批制度,使章程的审批工作严格、规范、公开、透明;也要对章程积极反馈,提合理化建议,让主管部门和大学在办学的重大问题上有协商、有沟通,在章程核准过程中实现二者充分的意志沟通和表达,从而确保章程更科学、更完善,实施起来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提升章程的实施效度。二是要善于挖掘典型,对章程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大学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使其为其他大学的章程建设起到引领、借鉴、促进、示范带动作用。可通过网络、报纸、刊物、宣传册、电台电视台、DVD等媒介宣传大学章程的理论知识、内涵价值等,提高相关主体的认识和建设的自觉性,为章程建设积极作为。
第二,大学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章程制定并发挥领军人物和协调统筹作用。领导的认识高度影响全校人员的行动力度,也直接决定章程建设工作的质量。笔者就章程制定问题与几位大学领导进行过探讨,制定起来远非那么简单容易,必须对学校的基本重大事项做出规定,要全面反映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传承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彰显学校的特色。这就需要校领导高度重视,既要加大章程制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让他们踊跃参与章程的制定过程,也要和专家学者、知名校友一道对传统的实践、文化内涵进行总结、凝练和提升,更要结合时代对高校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法律知识汲取,保证章程充分体现法律效力和现代管理制度的特点,更好保障学校的权益不受外界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诉求。
第三,大学章程的制定要严谨缜密,科学规范,为章程有效实施提供好文本。一是起草人员的组成要科学规范。在人员组织上,可设立顾问小组和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多层面人员,他们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资历经验,有着不同的利益主体,这样制定出来的章程,才能够切实反映学校的整体情况,充分表达各方利益诉求。二是起草过程要做到严谨、细致、周密、客观。在程序组织上,可分几步进行。首先是实地调研。到各院系调研,到其他兄弟院校调研,相互间沟通理解章程制定的信息,并且开展一些分析论证工作。其次是翻阅文献。立足学校实际,借鉴国内外大学章程制定的经验,以及各类论述大学章程的文章,进行研究对比和分析,找出他们各自的突破点和特色,为章程的起草提供丰富的素材和广泛的参照。结合自己的高校进行分析,对本校制定章程具有“明目”和拓展思路的作用。三是从法律视角明确章程的主体框架。尤其是在章程建设的核心要素上下大工夫,如:大学的外部关系及章程的生效程序;规范学校的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目标和使命;明晰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决策过程要科学民主,行政过程要专业高效,监督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运行过程中的组织架构和权力配置要清晰顺畅。四是召开专家小组讨论会和专家意见反馈会。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章程起草小组的汇报,让专家参与讨论,提可行性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章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在形成正式草案之前,学校可专门布置各单位组织师生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校报、新闻网上等全文刊登,直接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对于每次征求的意见,章程起草专家工作组先进行认真汇总,然后再提交章程起草委员会或起草小组逐条审议。
第四,章程的制订既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尽可能地符合学校实际和体现学校特色,为学校未来发展指引方向提升整体效度。章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这几方面内容:大学权力(办学自主权)——划清与政府的权力界面,是大学获得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大学内部的组织机构与权力配置——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是大学自运行的组织保证;大学与教职员工、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明晰大学各个主体法律关系的途径。学校现在的章程也正是按照这个逻辑顺序来安排整体内容和结构的。还需要注意的是,章程的制订应根据大学的定位,界定大学共性的同时彰显个性,做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使命有所区分。比如,高水平大学要瞄准国际前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体现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地方性大学要更多地参与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地方性、区域性、应用性;行业特色型大学要努力为行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服务,体现行业性、服务性、创造性。在管理体制方面,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框架下进一步明确,经过规范程序制定出来的大学章程,经过科学的核准程序,加之监督功能的真正发挥,这样实施起来才能具有很好的执行效果和整体效度。
总之,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的“宪法”,是连接高校内部法规和校外法律规范的桥梁,是界定高校和其他民事主体在相互交往中的法律边界、职权范围的载体,是高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法律基础,更是学校按章办事、更好根据办学定位履行人才培养任务的基本依据。我们在把握其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可诉性和现实性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章程建设的力度和实施的科学性。
作者简介:
周南,男(1982年8月~),籍贯:湖南长沙。工作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管理,经济管理,金融管理。
【关键词】大学章程 策略 探讨
一、制定大学章程的策略探讨
第一,教育主管部門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切实加强对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力度。一是要对大学报送的章程建立起规范的报送审批制度,使章程的审批工作严格、规范、公开、透明;也要对章程积极反馈,提合理化建议,让主管部门和大学在办学的重大问题上有协商、有沟通,在章程核准过程中实现二者充分的意志沟通和表达,从而确保章程更科学、更完善,实施起来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提升章程的实施效度。二是要善于挖掘典型,对章程建设工作做得好的大学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使其为其他大学的章程建设起到引领、借鉴、促进、示范带动作用。可通过网络、报纸、刊物、宣传册、电台电视台、DVD等媒介宣传大学章程的理论知识、内涵价值等,提高相关主体的认识和建设的自觉性,为章程建设积极作为。
第二,大学领导要高度重视,主动参与章程制定并发挥领军人物和协调统筹作用。领导的认识高度影响全校人员的行动力度,也直接决定章程建设工作的质量。笔者就章程制定问题与几位大学领导进行过探讨,制定起来远非那么简单容易,必须对学校的基本重大事项做出规定,要全面反映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传承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结合新的时代彰显学校的特色。这就需要校领导高度重视,既要加大章程制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让他们踊跃参与章程的制定过程,也要和专家学者、知名校友一道对传统的实践、文化内涵进行总结、凝练和提升,更要结合时代对高校发展的新要求,加强法律知识汲取,保证章程充分体现法律效力和现代管理制度的特点,更好保障学校的权益不受外界侵犯、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诉求。
第三,大学章程的制定要严谨缜密,科学规范,为章程有效实施提供好文本。一是起草人员的组成要科学规范。在人员组织上,可设立顾问小组和起草小组。起草小组成员应包括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多层面人员,他们来自不同的学科背景、资历经验,有着不同的利益主体,这样制定出来的章程,才能够切实反映学校的整体情况,充分表达各方利益诉求。二是起草过程要做到严谨、细致、周密、客观。在程序组织上,可分几步进行。首先是实地调研。到各院系调研,到其他兄弟院校调研,相互间沟通理解章程制定的信息,并且开展一些分析论证工作。其次是翻阅文献。立足学校实际,借鉴国内外大学章程制定的经验,以及各类论述大学章程的文章,进行研究对比和分析,找出他们各自的突破点和特色,为章程的起草提供丰富的素材和广泛的参照。结合自己的高校进行分析,对本校制定章程具有“明目”和拓展思路的作用。三是从法律视角明确章程的主体框架。尤其是在章程建设的核心要素上下大工夫,如:大学的外部关系及章程的生效程序;规范学校的办学定位,明确办学目标和使命;明晰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决策过程要科学民主,行政过程要专业高效,监督过程要公开透明。学校运行过程中的组织架构和权力配置要清晰顺畅。四是召开专家小组讨论会和专家意见反馈会。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章程起草小组的汇报,让专家参与讨论,提可行性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章程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在形成正式草案之前,学校可专门布置各单位组织师生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校报、新闻网上等全文刊登,直接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征求意见。对于每次征求的意见,章程起草专家工作组先进行认真汇总,然后再提交章程起草委员会或起草小组逐条审议。
第四,章程的制订既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又要尽可能地符合学校实际和体现学校特色,为学校未来发展指引方向提升整体效度。章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这几方面内容:大学权力(办学自主权)——划清与政府的权力界面,是大学获得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大学内部的组织机构与权力配置——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是大学自运行的组织保证;大学与教职员工、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明晰大学各个主体法律关系的途径。学校现在的章程也正是按照这个逻辑顺序来安排整体内容和结构的。还需要注意的是,章程的制订应根据大学的定位,界定大学共性的同时彰显个性,做到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使命有所区分。比如,高水平大学要瞄准国际前沿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体现原创性、前瞻性、引领性;地方性大学要更多地参与和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体现地方性、区域性、应用性;行业特色型大学要努力为行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服务,体现行业性、服务性、创造性。在管理体制方面,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总框架下进一步明确,经过规范程序制定出来的大学章程,经过科学的核准程序,加之监督功能的真正发挥,这样实施起来才能具有很好的执行效果和整体效度。
总之,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的“宪法”,是连接高校内部法规和校外法律规范的桥梁,是界定高校和其他民事主体在相互交往中的法律边界、职权范围的载体,是高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法律基础,更是学校按章办事、更好根据办学定位履行人才培养任务的基本依据。我们在把握其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可诉性和现实性特点的基础上,加强章程建设的力度和实施的科学性。
作者简介:
周南,男(1982年8月~),籍贯:湖南长沙。工作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管理,经济管理,金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