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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在农民创造、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共促的条件下产生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绩效体现了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的有机统一,但在现实的发展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创新股权设置、促进收益共享并进行有效的监管。对于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研究还需要运用更多的理论视角,并进一步探索该制度在治理机制与配套改革方面的内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