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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工流产广告一度泛滥成灾,禁而不止,暗示和鼓励了对人工流产手术的选择,不利于女性健康和人口生殖健康,并在客观上淡化了人们对性行为和孕育生命行为的责任意识。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高位而全面的法律禁令缺失、医疗行业的利益驱动以及庞大的市场需求。要全面取缔人工流产广告,不仅需要立法规制,更需要立法者、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命尊严、健康优先、性有责任等生命伦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