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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灾害发生不可避免地要利用各种方式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从各国的实际情况看,对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补偿方式主要有社会救济(包括国际援助)、财政补偿和保险补偿三种,并以后两种为主。汶川地震的灾后应急资金以及重建资金的筹集中,中央以及各级财政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据《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第3号)》,全国各级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637.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