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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组织和其它国际组织(以下简称国际组织)在与我国政府签订了项目贷(援)款协议之后,会要求其所信赖的审计师对项目进行审计。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出具审计报告的承办者为审计署外费运用审计司或各省(市)、自治区审计厅(局)的外费运用审计处,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为审计署或各省(市)、自治区审计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