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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增多与节假日高速路上交通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这些突发事故对人们和相关部门管理者来说都是极大的考验,已经持续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旦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就会造成巨大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因此,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人们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相关概念
突发事件。根据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灾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高速公路网正常运行的事件。本文所指的是,由于重大节日、特殊时段形成的交通特别拥堵,尤其在拥堵情况下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种情形也是属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之一。
应急决策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这一要求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作出决断的能力,即应急决策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运用科学的手段,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应急决策水平,以避免和减少危害,达到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目的。
二、案例回顾及分析
2012年8月3日,国务院通过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通过收费公路时应免费通行。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2012年10月1日,全国迎来了第一个高速免费通行假期。然而,“高速免费”似乎并没有给出游的人们增加多少幸福感。相反,高速路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流量,造成了大面积的长时间的拥堵。与此同时,高速路上各种突发事件频频发生。有数字显示,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
长假期间,在免费政策的激励效应下,车辆都挤上了高速,难免会造成拥堵无序、高速路效率降低等问题。高速公路上追尾、刮擦等小事故接连不断。事故一发生,应急车道立即被后车堵死。为处理事故,路政清障工作人员与高速交警不得不从另一侧进入现场,有时还要逆行。由于高速应急车道被堵,一起本来可以快速解决的事故可能需要数小时,尤其是出现人员受伤的重大事故时,被堵住的可能就是“生命通道”。
在9月30日,发生了高速路上的拥堵之后,媒体开始热议造成拥堵的原因。有人将之归结于免费之后依然发卡、收卡的政策,也有人认为事故多发是最直接的因素,还有人归结为人们不良的驾驶习惯。根据调查研究表明,车流密度很大的时候,发生事故的概率是要高很多,每一次黄金周出行的需求爆发的时候,它的事故发生率比平常是要高很多倍。节假日公路的交通流量本来就大,如果平时收费而此时免费,必然使公路不堪重负,甚至使交通瘫痪。在很多拥堵路段上,汽车把应急车道塞了个水泄不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很难及时赶到现场,这势必增加事故伤亡隐患。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国庆严重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也不应该过多地去追求是否应该实行这个免费政策,我们只能说既然免费政策已经实行了,那就应该继续坚持免费政策,应该要向前进。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针对免费政策造成的这些负面影响,尽量想办法去完善这个免费政策的一些具体方案,获得更多更好的正面社会效应。
三、提升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能力
(一)察觉和界定高速公路突发交通事件
高速公路交通事件是指由车辆、环境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对高速公路正常运营产生巨大影响,并对生命财产和社会生活造成灾难性后果的事件。如果缺乏对此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就不能适时地做出决策反应,更不要说采取什么应对措施了。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预防的,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准确地预警,能够扩展极其宝贵的事故情况判断和决策时间,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能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政府应该设置或利用多种信源与信息渠道进行预警,以提高预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该从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多级别的预警,为领导者和群众采取对策提供尽量多的信息量,以提高应对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降低盲目性,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和人员伤亡。
每年,全国各地高速公路上各种大小交通事件不计其数。在这个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又逢首次实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我们也许无法做到零事故,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减少高速公路突发交通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保证人人安全出行。
(二)更新固化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理念
为了治理应急决策脆弱性,应从传统应急管理向现代应急管理转变。其中,更新应急决策的理念是关键。要应对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制度完善与机制再造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完美的制度设计、顺畅的制度运作以及及时的制度自适应都源于深层次的理念创新与塑造”。只有具备了与时俱进的应急管理理念,才能实现应急管理科学性与突发事件爆发规律性的精确匹配,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有效管理。
同时,针对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事件,要以民为先,把维护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必须以确保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的安全为基本前提。交警应该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加强道口管理,引导车辆通行,配合医护人员及时抢救伤亡人员,清理现场,恢复道路交通,保证他人正常通行。 针对国庆期间的高速路上严重拥堵现象,高速交警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措施:交警将视情况进行分流、限流,拥堵路段可实施绕行措施;钱江二桥也是一大拥堵点,杭州高速交警支招绕行方案;发生小事故,尽快撤离现场,多条高速都设有事故快速处理点等,从而能够有效地应对高速公路的突发事件发生。
(三)提高应急决策主体的素质、优化应急预案的动态性和灵活性
在危急的情景下,深度的不确定性使得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处于重要关头,“即时决策效能成为一个关键性,甚至是决定性的力量,这就要求决策者具有较高的素质和非凡的决策能力”。然而现实情况是,应急决策中尤其欠缺人力资源、特别是高水平的决策者。因此提升决策主体的素质实属治理应急决策脆弱性的当务之急。此外,“预案可以使应急决策者有案可据,起到减缓心理压力、缩短决策时间的作用。同时,应急预案也可以保障应急决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但是面临特殊时期的高速路上的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的用处很少,有时反而会阻碍有效的应急管理。因此,“在应急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态势,在应急预案指导下,动态生成应急处置方案”,增强应急预案的动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面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2012年10月1日,高速交警发出特别呼吁:切勿占用应急通道,让“生命通道”保持畅通。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决定,从4目中午12时起,对符合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的车辆不再采取发卡措施,各收费站对免费车辆直接拾杆放行,使高速公路的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另外,针对巨大的车流,有关部门也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应对。比如,增派人力上岗、加强信息发布、开设小型车辆免费通行的专门通道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进,对疏导车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完善应急决策法治
在应急决策的法制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果有较完善的应急决策法规,就可以明确应急状态下的决策主体及其权限,规范应急决策行为,从而可以避免在出现紧急的情况下决策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权力滥用、程序混乱等现象,减少应急决策失误,尽可能提高应急决策的成功几率。这就需要加强应急决策的法制建设,因为“制度本质上就是节约成本,国家制度建设就是降低和节约国家治理成本,它是软性的投资、软性的建设,却能大大地提高硬性的投资、硬性建设的收益”。
及时完善高速公路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决策方案可顺利运行。高速公路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高速公路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交通事故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交通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将已发生或未发生的特殊情况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尽可能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并尽可能快速地恢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或采取绕行路线,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同时也应完善《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妥善应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道路畅通,维护正常收费秩序,制定本预案。
(五)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该法明确规定我国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规定: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扬州市制定了《扬州市普通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联动、安全高效”的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详细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于公路收费站各种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了收费站的有效运行。
四、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原则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了,就必须果断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事态的继续恶性发展,控制局面。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当要掌握应急决策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一)第一时间原则
即处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要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出警快、反馈快、报告快、处置快、疏导快,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由于高速公路事件发生的突发性,这就要求高速公路管理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第一时间原则,是最首要最重要的原则,生命的抢救工作就是要求及时进入案发现场,抢救伤员。
(二)人文主义原则
由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具有广泛的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性,导致交通事故、悲剧和伤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任何发布场合,第一时间对人员的伤亡和因突发事件给人民造成的其他不便和痛苦,都应表达和体现出关心、同情和怜悯。减少官话套话,尽快详细通报救助方案、具体措施和目前的工作进展,鼓励公众勇敢而理性地面对灾难和悲剧。对于死亡信息的发布也要特别细心、谨慎,小心核对。
(三)信息公开原则
高速交警应将突发事件处置的真实情况,涉及重大公益的灾情信息及时明确地公布于社会公众,减少虚假消息和推测性夸大事实的信息,让公众知道危机的真相。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进而改善高速交警公共关系,维护高速交警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增强民众应对危机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信息混乱、错误、拖延等原因产生的社会恐慌,稳定公众情绪,引导民众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过程,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五、结束语
突发事件状况下的决策工作是事件应对工作的关键。由于突发事件的时间特性以及演化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如何根据事件发展的态势,做出最优的应急决策选择。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损失,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地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个政策继续实施。经过首次国庆长假之后,我们相信政府相关部门会对这次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我们也相信这个免费政策将会实行得更好,让公众更加满意!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一、相关概念
突发事件。根据2007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灾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是指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高速公路网正常运行的事件。本文所指的是,由于重大节日、特殊时段形成的交通特别拥堵,尤其在拥堵情况下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件,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这种情形也是属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之一。
应急决策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落实这一要求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提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作出决断的能力,即应急决策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运用科学的手段,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努力提高应急决策水平,以避免和减少危害,达到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目的。
二、案例回顾及分析
2012年8月3日,国务院通过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通过收费公路时应免费通行。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2012年10月1日,全国迎来了第一个高速免费通行假期。然而,“高速免费”似乎并没有给出游的人们增加多少幸福感。相反,高速路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流量,造成了大面积的长时间的拥堵。与此同时,高速路上各种突发事件频频发生。有数字显示,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
长假期间,在免费政策的激励效应下,车辆都挤上了高速,难免会造成拥堵无序、高速路效率降低等问题。高速公路上追尾、刮擦等小事故接连不断。事故一发生,应急车道立即被后车堵死。为处理事故,路政清障工作人员与高速交警不得不从另一侧进入现场,有时还要逆行。由于高速应急车道被堵,一起本来可以快速解决的事故可能需要数小时,尤其是出现人员受伤的重大事故时,被堵住的可能就是“生命通道”。
在9月30日,发生了高速路上的拥堵之后,媒体开始热议造成拥堵的原因。有人将之归结于免费之后依然发卡、收卡的政策,也有人认为事故多发是最直接的因素,还有人归结为人们不良的驾驶习惯。根据调查研究表明,车流密度很大的时候,发生事故的概率是要高很多,每一次黄金周出行的需求爆发的时候,它的事故发生率比平常是要高很多倍。节假日公路的交通流量本来就大,如果平时收费而此时免费,必然使公路不堪重负,甚至使交通瘫痪。在很多拥堵路段上,汽车把应急车道塞了个水泄不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车辆很难及时赶到现场,这势必增加事故伤亡隐患。
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国庆严重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也不应该过多地去追求是否应该实行这个免费政策,我们只能说既然免费政策已经实行了,那就应该继续坚持免费政策,应该要向前进。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针对免费政策造成的这些负面影响,尽量想办法去完善这个免费政策的一些具体方案,获得更多更好的正面社会效应。
三、提升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能力
(一)察觉和界定高速公路突发交通事件
高速公路交通事件是指由车辆、环境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对高速公路正常运营产生巨大影响,并对生命财产和社会生活造成灾难性后果的事件。如果缺乏对此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就不能适时地做出决策反应,更不要说采取什么应对措施了。事实证明,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是可以预防的,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准确地预警,能够扩展极其宝贵的事故情况判断和决策时间,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能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危害程度。政府应该设置或利用多种信源与信息渠道进行预警,以提高预警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该从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多级别的预警,为领导者和群众采取对策提供尽量多的信息量,以提高应对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降低盲目性,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概率和人员伤亡。
每年,全国各地高速公路上各种大小交通事件不计其数。在这个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又逢首次实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我们也许无法做到零事故,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减少高速公路突发交通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保证人人安全出行。
(二)更新固化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理念
为了治理应急决策脆弱性,应从传统应急管理向现代应急管理转变。其中,更新应急决策的理念是关键。要应对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制度完善与机制再造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完美的制度设计、顺畅的制度运作以及及时的制度自适应都源于深层次的理念创新与塑造”。只有具备了与时俱进的应急管理理念,才能实现应急管理科学性与突发事件爆发规律性的精确匹配,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有效管理。
同时,针对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事件,要以民为先,把维护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必须以确保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的安全为基本前提。交警应该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加强道口管理,引导车辆通行,配合医护人员及时抢救伤亡人员,清理现场,恢复道路交通,保证他人正常通行。 针对国庆期间的高速路上严重拥堵现象,高速交警制定了相应的一系列措施:交警将视情况进行分流、限流,拥堵路段可实施绕行措施;钱江二桥也是一大拥堵点,杭州高速交警支招绕行方案;发生小事故,尽快撤离现场,多条高速都设有事故快速处理点等,从而能够有效地应对高速公路的突发事件发生。
(三)提高应急决策主体的素质、优化应急预案的动态性和灵活性
在危急的情景下,深度的不确定性使得突发事件事态的发展处于重要关头,“即时决策效能成为一个关键性,甚至是决定性的力量,这就要求决策者具有较高的素质和非凡的决策能力”。然而现实情况是,应急决策中尤其欠缺人力资源、特别是高水平的决策者。因此提升决策主体的素质实属治理应急决策脆弱性的当务之急。此外,“预案可以使应急决策者有案可据,起到减缓心理压力、缩短决策时间的作用。同时,应急预案也可以保障应急决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但是面临特殊时期的高速路上的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的用处很少,有时反而会阻碍有效的应急管理。因此,“在应急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态势,在应急预案指导下,动态生成应急处置方案”,增强应急预案的动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面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2012年10月1日,高速交警发出特别呼吁:切勿占用应急通道,让“生命通道”保持畅通。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决定,从4目中午12时起,对符合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的车辆不再采取发卡措施,各收费站对免费车辆直接拾杆放行,使高速公路的交通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另外,针对巨大的车流,有关部门也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应对。比如,增派人力上岗、加强信息发布、开设小型车辆免费通行的专门通道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进,对疏导车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完善应急决策法治
在应急决策的法制化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果有较完善的应急决策法规,就可以明确应急状态下的决策主体及其权限,规范应急决策行为,从而可以避免在出现紧急的情况下决策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权力滥用、程序混乱等现象,减少应急决策失误,尽可能提高应急决策的成功几率。这就需要加强应急决策的法制建设,因为“制度本质上就是节约成本,国家制度建设就是降低和节约国家治理成本,它是软性的投资、软性的建设,却能大大地提高硬性的投资、硬性建设的收益”。
及时完善高速公路应急预案,保证应急决策方案可顺利运行。高速公路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的高速公路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交通事故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交通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将已发生或未发生的特殊情况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尽可能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并尽可能快速地恢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或采取绕行路线,尽可能减少对社会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同时也应完善《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妥善应对高速公路收费站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道路畅通,维护正常收费秩序,制定本预案。
(五)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该法明确规定我国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规定:完善收费站应急处置预案。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分析本辖区公路收费站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督促收费站制定并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
扬州市制定了《扬州市普通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公路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联动、安全高效”的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详细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于公路收费站各种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等,确保了收费站的有效运行。
四、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原则
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发生了,就必须果断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事态的继续恶性发展,控制局面。作为高速公路管理者,应当要掌握应急决策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一)第一时间原则
即处理高速公路突发事件要突出一个“快”字,做到出警快、反馈快、报告快、处置快、疏导快,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水平。由于高速公路事件发生的突发性,这就要求高速公路管理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提高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第一时间原则,是最首要最重要的原则,生命的抢救工作就是要求及时进入案发现场,抢救伤员。
(二)人文主义原则
由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具有广泛的社会和个人的危害性,导致交通事故、悲剧和伤亡,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任何发布场合,第一时间对人员的伤亡和因突发事件给人民造成的其他不便和痛苦,都应表达和体现出关心、同情和怜悯。减少官话套话,尽快详细通报救助方案、具体措施和目前的工作进展,鼓励公众勇敢而理性地面对灾难和悲剧。对于死亡信息的发布也要特别细心、谨慎,小心核对。
(三)信息公开原则
高速交警应将突发事件处置的真实情况,涉及重大公益的灾情信息及时明确地公布于社会公众,减少虚假消息和推测性夸大事实的信息,让公众知道危机的真相。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进而改善高速交警公共关系,维护高速交警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增强民众应对危机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信息混乱、错误、拖延等原因产生的社会恐慌,稳定公众情绪,引导民众积极支持、参与应急处置过程,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五、结束语
突发事件状况下的决策工作是事件应对工作的关键。由于突发事件的时间特性以及演化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如何根据事件发展的态势,做出最优的应急决策选择。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收费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损失,为高速公路安全有序地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这个政策继续实施。经过首次国庆长假之后,我们相信政府相关部门会对这次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我们也相信这个免费政策将会实行得更好,让公众更加满意!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