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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龙岩地区志》的统计,1951年龙岩地区正式推行土地改革之前,闽西各地区登记为“公田”的数量多达876,653亩,占全区可耕地面积的42.69%。众所周知,闽西地区的所谓“公田”,实则绝大部分为一个个大家争所共有的“族田”。因此,对历史上曾长期存在于闽西,并起过重要作用的族田制度进行认真的剖析,是认识闽西地区土地制度沿革的重要基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