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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5日,我的一辆小轿车被厂房内引发的大火烧毁.警方初步认定该火灾系嫌疑人肖某故意纵火所为,目前肖某下落不明.虽然被烧毁的车辆投保了全险,其中包括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但事发后我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均被告知该车辆损失系由肖某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应先由肖某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说法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