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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核安全,预防核事故,我国应确立“敞开沟通—多重监管—严格责任”三位一体的核安全风险治理的法律路径。一是要敞开沟通渠道。细化核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实现实时、全面的信息公开;核电企业之间加强合作与经验交流,政府、企业与民众之间敞开沟通。二是要加强多重监管。企业内部实现实时监管、灵活监管;核安全局等监督管理部门做到全方位监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核安全监管专门委员会,推进立法与监管;健全舆论监督机制。三是要建立严格周密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体系。在刑事责任方面加大惩罚力度,发挥刑事责任的预防效用;在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