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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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省人大依法履职的五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历次省人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推进经济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财经委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重视立法选题,积极参与法规初审、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调研,努力提高地方经济立法的质量,共组织完成了13件地方性法规的初审工作。
  在经济立法中,委员会立足我省实际,体现地方特色,在既注重前瞻性、又突出实效性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切实建议把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的、急需的、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强经济建设管理,先后初审了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信息化促进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条例。围绕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继初审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在这些法规草案审议中,注重体现坚持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理念,发挥了地方财经立法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根据法规清理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法规清理工作。2009年,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对涉及财经方面的5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清理,提出了建议保留、修改、废止和重新制定的意见。2011年,开展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对57件法规清理审查后,建议修改12件,根据情况逐步处理3件。
  二、紧紧围绕经济形势变化,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五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委员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做好计划审查工作,加强对经济发展中突出问题的监督,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委的经济决策落到实处,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认真开展计划审查监督。近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十分复杂的形势,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成为全省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坚持季度分析经济形势,着重做好年度计划审查、半年度计划执行监督工作。围绕省委年度中心工作,在计划审查监督中突出重点,就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动国家战略实施、加强有效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议题,认真听取省有关部门汇报,深入开展调研,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督促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转中求好。
  认真审议“五年规划”纲要及中期评估报告。对规划纲要评估报告进行审议是监督法实施后一项全新的工作。2008年,为做好对省“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专项审议工作,委员会确定以科技、环保、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四个专项报告作为重点,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指标完成进展情况、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评估后需调整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作为审议重点。由于准备充分、重点突出、工作扎实,这次审议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年,还开展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专项调研,提出了要充分体现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发展指导意见、省委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重大决策的内容等修改意见。2010年,组织力量开展了“十一五”规划执行和“十二五”规划制定专题调研,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提出了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切实提高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等建议,得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纲要制订修改过程中采纳。
  开展跟踪监督,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小微企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09年,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提出改进融资方式、完善涉企政策、提升创新能力等建议,支持督促政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和中小企业的发展。2011年10月以来,针对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此,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列入2012年的重点监督议题,并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我省小微企业的现状及发展中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强化落实、加强分类指导和金融创新、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等建议。2012年4月,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年来,委员会围绕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还组织开展了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收入分配改革、现代服务业发展、行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等专题调研和监督工作,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探索创新,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和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要求,委员会认真做好预算审查、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工作,提出预算、决算审查报告,在拓宽审查监督内容、创新审查监督方式、增强审查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继续开展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把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作为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部门预算提交省人代会审查的范围不断扩大,从2007年的20个,增加至2012年的69个。每年选取两个省级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查。重点审查采取了专家审查与代表专题审查相结合,会前审查与会中审查相结合、年中监督执行与决算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有力推动了政府部门强化预算观念,规范预算行为。本届已对省农业厅、科技厅、环保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商务厅、文化厅共8个部门的预算进行了重点审查。   组织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专题询问。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2010年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列入当年监督工作计划,这是省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创新。为做好专题询问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同办公厅专程赴外省市学习考察,起草了调研报告及专题询问实施方案;通过征求各专委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梳理代表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途径征集选题;加强同省政府及财政厅、审计厅的沟通协调工作,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会务等其他工作。专题询问会上,1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财政资金的投向和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财政预决算公开及发挥审计功能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省财政、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做了认真的回答。多家媒体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深度报道,受到广泛关注,产生积极反响,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在询问和应询双方的共同努力下,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会后,委员会及时总结,整理形成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参阅件。赵洪祝书记在参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
  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问题,是近年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2010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的摸底,对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这在省级人大中尚属首次,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深入调研、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提出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意识、完善落实管理办法、清理整合投融资平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等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参考。省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制定了政府融资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本届以来,委员会在推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完整性上做了很多的努力,进一步推进了我省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配合相关专委,就涉农、教育、科技、环保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支持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多次听取省财政厅有关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的汇报,支持、督促财政部门及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布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
  委员会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财经监督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重点民生问题的监督,支持、督促政府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09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委员会积极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并起草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草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健全体制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食品安全。2012年,委员会配合教科文卫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
  加强物价工作专项监督,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2010年以来,我省物价水平呈整体上涨态势,给人民群众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011年,委员会经过4个月的深入调研,联合农委提交调研报告,强调要关心低收入群众,从体制机制着手,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九类群体,并适当提高价格补贴标准。
  做好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制度体系建设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2011年,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梳理起草了审议意见,形成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加大征缴力度、加强基金管理、强化服务能力等意见,并督促政府抓好落实,对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努力改善城乡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2012年,委员会通过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科学合理制定建设目标、切实提升保障房品质、重点发展公共租赁房、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为常委会审议省政府相关专项报告提供参考。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今后各地要把公共租赁房作为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并于2012年7月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从项目审批、用地供应、资金筹集、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扶持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
  此外,委员会还分别于2008年、2012年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执法调研,改善宜居环境,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五、做好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交付委员会承办的代表议案44件和重点督办建议4件。委员会高度重视,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及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办理意见并当面征求领衔代表的意见,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在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时,将督办工作和委员会的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积极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重视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提高了督办工作的实效。如,在开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又重点督办了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参保缴费的激励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法规初审等工作中,都邀请代表参加,认真听取、吸收代表的意见,既密切了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又增强了财经监督的有效性。结合财经监督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财经组省人大代表视察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就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反映,督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政策处理难、落地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六、加强自身建设和对外交流,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委员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各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议事能力。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具体工作分工负责、日常工作互相配合协作,保证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有关工作和座谈会、培训班。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节约能源法、劳动合同法等4项执法检查和促进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等近20项专题调研。先后与近20个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预工委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座谈,就经济立法和监督赴兄弟省市区学习考察,积极参加华东地区财经工作座谈会。与对口联系的省级经济工作部门保持畅通的联系,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相互的沟通协调。
  注重发挥全省人大财经系统的工作合力。举办全省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就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分别举办了全省性的研讨会,邀请各设区市人大财经委同志及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在组织立法调研、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经济运行分析、专题调研等工作中,都注意吸收市县人大财经委人员参加,听取市县人大同志的意见,互相支持配合,共同推进人大财经工作。
  五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也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效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浙江”的要求相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经济立法调研和审议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需进一步深化,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不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不断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
  关于未来5年的工作,建议新一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工作,顺应新时期地方立法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主动承担一些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任务,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探索和加强监督工作,抓住当前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多做工作,使人大财经工作更具针对性、更有深度、更有成效。在计划、预算审查和经济工作监督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3年,根据常委会工作要点,财经委要做好以下工作。
  关于立法工作。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对列入一类项目的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3件法规,明确分工,加强立法调研,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对列入二类项目的法规,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联系,进行必要的前期调研工作。
  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积极为人代会、常委会审议计划、计划执行做好服务,注重质量和效果。根据监督法规定,2013年常委会将审议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财经委要做好组织协调和前期准备工作,起草调研报告、审议意见。开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形成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供常委会参阅。
  关于财政监督工作。开展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把握审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决算审查机制,提高审查的质量和实效。及时听取省审计厅全年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审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视情况听取有关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加大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2013年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做好专题调研和文稿起草等工作。
  关于自身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财经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组织全省人大财经系统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在原来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深化调研上下功夫。吸收代表参与经济立法、监督等各项活动,切实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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