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治理与法律规制为团体标准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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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不同于政府标准,团体标准完全是市场化的结果,不具有天然的强制力,也不具有天然的推荐性。团体标准的实施是完全自愿的,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而言,实施或不实施团体标准完全是自愿的;对产品和服务客户或消费者而言,符合或不符合团体标准完全由其自主决定。当然,团体标准并不是没有任何实施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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