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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随着电视转播技术的日益提高,比赛场上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被清晰地捕捉,裁判员的判罚更是近乎在“显微镜”下经受来自各方的检验,稍有不慎就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对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者通过查阅资料、专家访谈等方法,结合亲身经历,对影响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足球裁判员 执法心理 影响因素
足球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它给人们带来了强大的视觉冲击和无限的精神满足感,其魅力毋庸置疑。随着足球运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该项运动的竞技性和观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希望裁判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比赛公平、公正进行的同时保持比赛原有的流畅性。
近年来随着电视转播技术的日益提高,比赛场上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被清晰地捕捉,裁判员的判罚更是近乎在“显微镜”下经受来自各方的检验,稍有不慎就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对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对影响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主要归纳为性格特征、自信心等内在因素和比赛的难易程度、以往判罚的战例、媒体的宣传报道等外在因素。
一、内在因素
1.性格特征
心理学将人的性格特征分为活跃型、完善型、能力型和平稳性。活跃型性格的人的优点是善于劝导,注重与别人的关系;而弱点是缺乏条理,粗心大意。完善型性格的人的优点在于做事讲究条理,善于分析;而弱点则在于强调完美主义,凡事过于苛求。能力型性格的人的优点是善于管理,主动积极;而缺点则在于缺乏耐心,对人事方面感觉迟钝。平稳型性格的人优点是恪守自己的职责,并善于倾听,具有天生的协调能力,能够把相反的意见和力量融合在一起;而缺点则是过于敏感,缺乏主见。由此可见,拥有不同性格特征的人将外界影响因素内化的程度也不同。同理,裁判员因个体性格特征迥然有异,对事物的态度、处理事情的方法也随之不同,在分析比赛、判断各种情况和对犯规识别等方面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2.自信心
具有超强的自信能力是裁判员必备的优秀品质之一。自信心的形成并非与生俱来,它是个体后天努力的结果,这个奋斗的过程十分漫长,是在无数次失败中逐渐积累经验,在无数次自我否定中逐步历练而成的。即便这样,自信心也有强弱之分,而自信心又可以直接影响裁判员在比赛判罚上的心理变化:自信心强的裁判员在遇到问题时的心理变化相对稳定,易冷静地处理各种情况。相反,自信心弱的裁判员在遇到问题时的心理变化则相对不稳定,处理各种情况的时候表现为犹豫不定、判断错误等现象。
3.执法能力和经验
同样一场比赛由不同的裁判员执法,往往会取得不同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裁判员的执法能力和经验不同。具有较强基本功的裁判员面对比赛,尤其是高水平比赛时比较从容、淡定,对常规判罚游刃有余,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也会因经验充足而使矛盾迎刃而解;能较容易地引导比赛顺利进行。执法能力相对较弱的裁判员接到比赛任务后比较紧张,经过备战后对常规判罚基本能做到客观、准确,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却显得有些茫然,往往导致错、漏判的现象,错误的出现加剧了裁判员对自己的否定,使其原有的执法水平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现低级失误,而低级失误又进一步制造了紧张情绪,紧张情绪再次导致错误,错误再次滋生紧张情绪,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裁判员的执法心理受到极大的影响和打击。
4.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不同,其职业的准则和规范也就不同,根据职业的特点形成了一个职业的道德规范、意识和标准。例如教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之一即是“百问不烦、百答不厌”,如果学生一问就烦,教师一答就厌,那么他就缺乏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就是应该秉承体育道德精神,公正、严谨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完成执法任务。如果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某种利益关系有违基本的职业道德、故意偏袒一方,则势必造成其出现不良的心理因素,导致比赛结果有失公正。如果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则其执法心理必然不容置疑。
5.体能
裁判员的体能储备是完成一场比赛执法任务的基础和保证。体能状况受平时训练强度、精神状态、比赛压力、气候环境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在赛前出现体能问题,将直接导致裁判员出现心理顾虑,在执法比赛过程中注意力将由执法比赛转移到如何分配体能、如何减少跑动,在选位和判罚的准确性上将大打折扣,从而导致判罚上失误增多。
除此之外,裁判员个人的文化与修养、年龄、学历、社會阅历、是否从事过职业足球运动也是影响其执法心理的内在因素。
二、外在因素
1.比赛的难易程度
一场比赛的难易程度是由比赛性质和双方的实力决定的,例如职业联赛中涉及夺冠、保级,杯赛中的小组出线、淘汰赛及冠亚军决赛等比赛难度较大,经常被誉为焦点之战,比赛双方对结果的关注程度较高。承担这样的比赛任务,裁判员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相对重视程度和准备程度会比较高,在执法过程中精神也会比较紧张,出现积极的心理状态。反之,一些夺冠无望、保级无忧、实力悬殊,或是杯赛中出线无望、提前出线、强弱分明的比赛都会被认为是难度较低的比赛,甚至被看做是“垃圾比赛”,这样的比赛往往会使裁判员的重视程度降低,心理较放松。
2.比赛中球员、教练和球迷的干扰和施加的压力
每个教练员和球员都希望自己的参赛队伍能在比赛中战胜对手,球迷也希望自己拥护的球队获胜,他们往往带有比较明显的倾向性去评判比赛,无论自己是否犯规都希望裁判作出对本方有利的判罚。与他们不同,裁判是球场上的法官,讲求的是公正,不能偏袒其中任何一方,他需要根据比赛的相关事实、依据足球竞赛规则的条文和精神客观执法。对于判罚,必然会出现一方对的同时另一方错,这势必会造成无论裁判怎样判罚都会引起其中一方有不满情绪。球员、教练、球迷会借助这些不满情绪干扰,甚至是谩骂主裁判,影响其判断能力,使其作出对本方有利的判罚。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裁判员还是比较有经验的,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不为所动,但也有部分裁判员怀疑和否定此前的判罚,出现了“找平衡”的心理,从而影响判罚的准确性。
3.媒体的失实报道和错误评论
媒体有权对任何一个行业和领域的事件进行报道、宣传、赞扬或批评,足球运动也不例外。可以很肯定地说,正是有了媒体的介入和关注,才加深了广大球迷对足球运动的了解和喜爱,才使足球成为家喻户晓的运动。但足球运动有其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记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尤其在评价裁判的判罚时更需要对规则有很深的研究才能达到一定的高度,但目前很多记者和解说员对足球裁判的方面的报道和评价却有些业余,时常出现不实报道和错误评论。而现役裁判员的纪律要求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这就失去了为自己正身的机会,同时沉默也加快了不实报道的传播速度。面对铺天盖地的报道和一边倒的批评之声,裁判员的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执法过程中势必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有失判罚水准。
4.天气、场地的因素
足球比赛受天气和场地的影响因素比较大,裁判员的心理也会因天气和场地的变化而发生微妙的变化。例如,场地情况差,裁判员会担心是否会受伤,跑动时候会有顾虑;同时,球在场地上不规则的弹动会影响运动员的技术动作,也会影响裁判员的观察和判断。而天气情况的影响则更大,例如,雨天比赛时雨水会浸入眼睛影响视线、高温天气会使人四肢无力体能下降、低温天气会使人肌肉僵硬易受伤,这些情况的出现有可能直接导致裁判判罚失误。因此,很多裁判都曾抱怨过不愿意执法雨天的比赛、高温天气的比赛;或因某某比赛场地的条件太差而顾虑重重,这些心理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裁判员的执法水平。
综上所述,影响足球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因素包括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个方面。内在因素是可控因素,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而外在因素绝大多数是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则很难靠一己之力调节,但我们可以预防,尽量将其负面影响因素降至最低,减少对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干扰。
参考文献:
[1]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分析.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7,(第一版).
[2]廖培.足球裁判员场上执法心理调节的培养.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4.
关键词: 足球裁判员 执法心理 影响因素
足球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它给人们带来了强大的视觉冲击和无限的精神满足感,其魅力毋庸置疑。随着足球运动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该项运动的竞技性和观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希望裁判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比赛公平、公正进行的同时保持比赛原有的流畅性。
近年来随着电视转播技术的日益提高,比赛场上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能被清晰地捕捉,裁判员的判罚更是近乎在“显微镜”下经受来自各方的检验,稍有不慎就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对裁判员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对影响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主要归纳为性格特征、自信心等内在因素和比赛的难易程度、以往判罚的战例、媒体的宣传报道等外在因素。
一、内在因素
1.性格特征
心理学将人的性格特征分为活跃型、完善型、能力型和平稳性。活跃型性格的人的优点是善于劝导,注重与别人的关系;而弱点是缺乏条理,粗心大意。完善型性格的人的优点在于做事讲究条理,善于分析;而弱点则在于强调完美主义,凡事过于苛求。能力型性格的人的优点是善于管理,主动积极;而缺点则在于缺乏耐心,对人事方面感觉迟钝。平稳型性格的人优点是恪守自己的职责,并善于倾听,具有天生的协调能力,能够把相反的意见和力量融合在一起;而缺点则是过于敏感,缺乏主见。由此可见,拥有不同性格特征的人将外界影响因素内化的程度也不同。同理,裁判员因个体性格特征迥然有异,对事物的态度、处理事情的方法也随之不同,在分析比赛、判断各种情况和对犯规识别等方面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
2.自信心
具有超强的自信能力是裁判员必备的优秀品质之一。自信心的形成并非与生俱来,它是个体后天努力的结果,这个奋斗的过程十分漫长,是在无数次失败中逐渐积累经验,在无数次自我否定中逐步历练而成的。即便这样,自信心也有强弱之分,而自信心又可以直接影响裁判员在比赛判罚上的心理变化:自信心强的裁判员在遇到问题时的心理变化相对稳定,易冷静地处理各种情况。相反,自信心弱的裁判员在遇到问题时的心理变化则相对不稳定,处理各种情况的时候表现为犹豫不定、判断错误等现象。
3.执法能力和经验
同样一场比赛由不同的裁判员执法,往往会取得不同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裁判员的执法能力和经验不同。具有较强基本功的裁判员面对比赛,尤其是高水平比赛时比较从容、淡定,对常规判罚游刃有余,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也会因经验充足而使矛盾迎刃而解;能较容易地引导比赛顺利进行。执法能力相对较弱的裁判员接到比赛任务后比较紧张,经过备战后对常规判罚基本能做到客观、准确,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却显得有些茫然,往往导致错、漏判的现象,错误的出现加剧了裁判员对自己的否定,使其原有的执法水平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现低级失误,而低级失误又进一步制造了紧张情绪,紧张情绪再次导致错误,错误再次滋生紧张情绪,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裁判员的执法心理受到极大的影响和打击。
4.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职业不同,其职业的准则和规范也就不同,根据职业的特点形成了一个职业的道德规范、意识和标准。例如教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之一即是“百问不烦、百答不厌”,如果学生一问就烦,教师一答就厌,那么他就缺乏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裁判员的职业道德就是应该秉承体育道德精神,公正、严谨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完成执法任务。如果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某种利益关系有违基本的职业道德、故意偏袒一方,则势必造成其出现不良的心理因素,导致比赛结果有失公正。如果裁判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则其执法心理必然不容置疑。
5.体能
裁判员的体能储备是完成一场比赛执法任务的基础和保证。体能状况受平时训练强度、精神状态、比赛压力、气候环境和场地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在赛前出现体能问题,将直接导致裁判员出现心理顾虑,在执法比赛过程中注意力将由执法比赛转移到如何分配体能、如何减少跑动,在选位和判罚的准确性上将大打折扣,从而导致判罚上失误增多。
除此之外,裁判员个人的文化与修养、年龄、学历、社會阅历、是否从事过职业足球运动也是影响其执法心理的内在因素。
二、外在因素
1.比赛的难易程度
一场比赛的难易程度是由比赛性质和双方的实力决定的,例如职业联赛中涉及夺冠、保级,杯赛中的小组出线、淘汰赛及冠亚军决赛等比赛难度较大,经常被誉为焦点之战,比赛双方对结果的关注程度较高。承担这样的比赛任务,裁判员的压力可想而知,所以相对重视程度和准备程度会比较高,在执法过程中精神也会比较紧张,出现积极的心理状态。反之,一些夺冠无望、保级无忧、实力悬殊,或是杯赛中出线无望、提前出线、强弱分明的比赛都会被认为是难度较低的比赛,甚至被看做是“垃圾比赛”,这样的比赛往往会使裁判员的重视程度降低,心理较放松。
2.比赛中球员、教练和球迷的干扰和施加的压力
每个教练员和球员都希望自己的参赛队伍能在比赛中战胜对手,球迷也希望自己拥护的球队获胜,他们往往带有比较明显的倾向性去评判比赛,无论自己是否犯规都希望裁判作出对本方有利的判罚。与他们不同,裁判是球场上的法官,讲求的是公正,不能偏袒其中任何一方,他需要根据比赛的相关事实、依据足球竞赛规则的条文和精神客观执法。对于判罚,必然会出现一方对的同时另一方错,这势必会造成无论裁判怎样判罚都会引起其中一方有不满情绪。球员、教练、球迷会借助这些不满情绪干扰,甚至是谩骂主裁判,影响其判断能力,使其作出对本方有利的判罚。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裁判员还是比较有经验的,具备较强的抗干扰能力,不为所动,但也有部分裁判员怀疑和否定此前的判罚,出现了“找平衡”的心理,从而影响判罚的准确性。
3.媒体的失实报道和错误评论
媒体有权对任何一个行业和领域的事件进行报道、宣传、赞扬或批评,足球运动也不例外。可以很肯定地说,正是有了媒体的介入和关注,才加深了广大球迷对足球运动的了解和喜爱,才使足球成为家喻户晓的运动。但足球运动有其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记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尤其在评价裁判的判罚时更需要对规则有很深的研究才能达到一定的高度,但目前很多记者和解说员对足球裁判的方面的报道和评价却有些业余,时常出现不实报道和错误评论。而现役裁判员的纪律要求他们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这就失去了为自己正身的机会,同时沉默也加快了不实报道的传播速度。面对铺天盖地的报道和一边倒的批评之声,裁判员的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执法过程中势必会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有失判罚水准。
4.天气、场地的因素
足球比赛受天气和场地的影响因素比较大,裁判员的心理也会因天气和场地的变化而发生微妙的变化。例如,场地情况差,裁判员会担心是否会受伤,跑动时候会有顾虑;同时,球在场地上不规则的弹动会影响运动员的技术动作,也会影响裁判员的观察和判断。而天气情况的影响则更大,例如,雨天比赛时雨水会浸入眼睛影响视线、高温天气会使人四肢无力体能下降、低温天气会使人肌肉僵硬易受伤,这些情况的出现有可能直接导致裁判判罚失误。因此,很多裁判都曾抱怨过不愿意执法雨天的比赛、高温天气的比赛;或因某某比赛场地的条件太差而顾虑重重,这些心理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裁判员的执法水平。
综上所述,影响足球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因素包括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个方面。内在因素是可控因素,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而外在因素绝大多数是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则很难靠一己之力调节,但我们可以预防,尽量将其负面影响因素降至最低,减少对裁判员执法心理的干扰。
参考文献:
[1]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分析.人民体育出版社,1999,7,(第一版).
[2]廖培.足球裁判员场上执法心理调节的培养.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