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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制度在我国最早于1996年出现于上海,而后在杭州、南通等城市相继实行,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经过几年的运怍和发展,目前全国土地储备机构已达2000余家,绝大部分的市县都已成立了土地收购储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