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者介绍】
张晓风,中国台湾著名散文家,江苏铜山人。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讲授中文、小说,戏剧、诗词等课程。她笃信宗教,喜爱创作,小说、散文及戏剧著作有三四十种,曾一版再版,并译成各种文字。她的主要作品有《地毯那一端》《红手帕》《愁乡石》《这杯咖啡的温度刚好》等。余光中曾称其文字“柔婉中带刚劲”,将之列为“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又有人称其文“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
【作品简介】
《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分五个部分:怀人、抒情、咏物、写景、鉴赏。这本书结集了作者十几年的精品,清寂处可因细绎而启人天机,至于绝美处则不免令人五內惊动,鹰扬处又令人奋然思飞。
【推荐词】
张晓风将她十几年的光阴都写在《星星都已经到齐了》这本书中,阅读这本书,就是阅读作者十几年的经历。
人们总会问:爱是什么?是啊,爱似乎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这本书中,作者却能够用最好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是一本集爱情和亲情于一体的文集。张晓风对亲情的看重,对爱情的诠释,无一不体现出她的才华,它让人们感叹、深思。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张晓风。
【作品赏析】
描容(节选)
有一次,和朋友约好了搭早晨七点的车去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不料闹钟失灵,醒来时已经七点了。
我跳起来,改去搭飞机,及时赶到。管理处派人来接,但来人并不认识我,于是先到的朋友便七嘴八舌把我形容一番:
“她信基督教。”
“她是写散文的。”
“她看起来好像不紧张,其实,才紧张呢!”
形容完了,几个朋友自己也相顾失笑,这么一堆抽象的说词,叫那年轻人如何在人堆里把要接的人辨认出来?
事后,他们说给我听,我也笑了,一面佯怒,说:
“哼,朋友一场,你们竟连我是什么样子也说不出来,太可恶了。”
转念一想,却也有几分惆怅——其实,不怪他们,叫我自己来形容我自己,我也一样不知从何说起。
有一年,带着稚龄的小儿小女全家去日本,天气正由盛夏转秋,人到富士山腰,租了匹漂亮的栗色大马去行山径。低枝拂额,山鸟上下,“随身听”里播着新买来的“三弦”古乐。抿一口山村自酿的葡萄酒,淡淡的红,淡淡的芬芳……蹄声嘚嘚,旅途比预期的还要完美……【批注1.所见所听所品,都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寥寥数笔,便将心中愉悦的心情表达出来。伴随着旅途的美景,作者一家开始了那比预期还要精彩的旅途。】
然而,我在一座山寺前停了下来,那里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由不得人不看。告示上有一幅男子的照片,奇怪的是那日文告示,我竟也大致看明白了。它的内容是说,两个月前有个六十岁的男子登山失踪了,他身上靠腹部地方因为动过手术,有条十五公分长的疤口,如果有人发现这位男子,请通知警方。
叫人用腹部的疤来辨认失踪的人,当然是假定他已是尸体了。否则凭名字相认不就可以了吗?
寺前痴立,我忽觉大恸,这座外形安详稳镇的富士山于我是闲来的行脚处,于这男子却是残酷的埋骨之地啊!時乎,命乎,叫人怎么说呢?
而真正令我悲伤的是,人生至此,在特征栏里竟只剩下那么简单赤裸的几个字:“腹上有十五公分疤痕”!原来人一旦撒了手,所有人间的形容词都顿然失效,所有的学历、经验、头衔、土地、股票持分或勋功伟绩全都不相干了,真正属于此身的特点竟可能只是一记疤瘢或半枚蛀牙。【批注2.无论一个人活得多么精彩,或者多么多么有钱,死了也不过跟常人一样罢了,所以活着,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伟大,因为撒了手,也不过如此。】
山上的阳光淡寂,火山地带特有的黑土踏上去松软柔和,而我意识到山的险巇。每一转折都自成祸福,每一岔路皆隐含杀机。如我一旦失足,则寻人告示上对我的形容词便没有一句会和我平生努力以博得的成就有关了。【批注3.当我们在享受一些美好的事物时,千万不要松懈于危险的东西,因为危险无处不在。正如作者所想,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享受次要的而丢失了重要的,那之后该是多么的后悔啊。】
我站在寺前,站在我从不认识的山难者的寻人告示前,黯然落泪。
所有的“我”,其实不都是一个名词吗?可是我们是复杂而又噜苏的人类,我们发明了形容词——只是我们在形容自己的时候却又忽然词穷。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岂是能用三言两语胡乱描绘的?
对我而言,做小人物并没什么不甘,却有一项悲哀,就是要不断地填表格,不断把自己纳入一张奇怪的方方正正的小纸片。你必须不厌其烦地告诉人家你是哪年生的?生在哪里?生日是哪一天?(奇怪,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的生日呢?他又不送我生日礼物)家住哪里?学历是什么?身份证号码几号?护照号码几号?几月几日在哪里签发的?公保证号码几号?好在我颇有先见之明,从第一天起就把身份证和护照号码等一概背得烂熟,以便有人要我填表时可以不经思索熟极而流。
那样的社会,人人都知道别家墙角有几株海棠,人人都熟悉对方院子里有几只母鸡,表格里的那一堆数据要它何用?
其实小人物填表固然可悲,大人物恐怕也不免此悲吧?一个刘彻,他的一生写上十部奇情小说也绰绰有余。但人一死,依照谥法,也只落一个汉武帝的“武”字,听起来,像是这人会打仗似的。谥法用字历代虽不太同,但都是好字眼,像那个会说出“何不食肉糜?”的皇帝,死后也混到个“惠帝”的谥号。反正只要做了皇帝,便非“仁”即“圣”,非“文”即“武”,非“睿”即“神”……做皇帝做到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长长的一生,最后只剩下一个字,冥冥中仿佛有一排小小的资料夹,把汉武帝跟梁武帝放在一个夹子里,把唐高宗和清高宗做成编类相同的案宗。
悲伤啊,所有的“我”本来都是“我”,而别人都急着把你编号归类——就算是皇后,也无非放进镂金刻玉的数据夹里去归类吧! 相较之下,那惹人訾议的武则天女皇就佻多了。她临死之时嘱人留下“无字碑”。以她当时身为母后的身份而言,还会没有当朝文人来谀墓吗?但她放弃了。年轻时,她用过一个名字来形容自己,那是“曌”(读作“照”)是太阳、月亮和晴空。但年老时,她不再需要任何名词,更不需要形容词。她只要简简单单的死去,像秋来喑哑萎落的一只夏蝉,不需要半句赘词来送终。她赢了,因为不在乎。【批注4.古代皇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则天,我总觉得一个女人能当上皇帝是非常了不起的。年轻的她骄傲,而年老的她,却选择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方式死去。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形容,在作者眼中,她是赢家。】
而茫茫大荒,漠漠今古,众生平凡的面目里,谁是我,我又复是谁呢?我们却是在乎的。
明传奇《牡丹亭》里有个杜丽娘,在她自知不久人世之际,一意挣扎而起,对着镜子把自己描绘下来,这才安心去死。死不足惧,只要能留下一副真容,也就扳回一点胜利。故事演到后面,她复活了,从画里也从坟墓里走了出来,作者似乎相信,真切的自我描容,是令逝者能永存的唯一手法。
母亲·姓氏·里贯·作家
儿子小时,大约三四岁,一个人到家门口的公园去玩。有人来问他籍贯,他说:“我是湖南人,我妹妹也刚好是湖南人,我的爸爸和爷爷、奶奶都是湖南人,只有我妈妈是江苏人。”他那时大概把籍贯看成某种血型,他们全属于一个整体,而妈妈很奇怪,她是另类。
这个笑话在我们家笑了很多次,但每次笑的时候,我都悄悄生疼,从每一寸肌肤,每一节骨骸。【批注5.虽然儿子年幼不懂事闹出来的笑话,但是作为一位母亲,被自己的孩子说成家庭成员的另类,怎么可能不难过!就如作者自己形容,她的每一寸肌肤都在痛。】
我有個同学,她说她母亲当年结婚时最强烈的感觉便是“单刀赴会”。形容得真是孤凄悲壮,让人想起“风萧萧兮易水寒,淑女一去兮不复还”。父系中心的社会,结构完整严密,容不得女子有什么属于她自己的面目,我的儿子并不知道他除了姓林,也该姓二分之一的张,籍贯则除了是湖南长沙,也包含江苏徐州。
母亲生养了孩子,但是她容许孩子去从父姓。其实姓什么并不重要,生命的传递才是重点,正如莎士比亚说的:
“我们所谓的玫瑰,如果换个名字,不也一样芳香吗?”
可贵的是生命,是内在的气息,而不是顶在头上的姓氏或里贯。
晚明清初,有本书写得极好,叫《陶庵梦忆》。顾名思义,作者当然应该姓陶。其实不然,作者的名字叫张岱。为什么姓张的人却号陶庵呢?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从事怀旧的、委婉的书写之际,不自觉地了解到自己也有属于母亲的、属于女性的一面。而他的母亲姓陶,他就自号“陶庵”。
也许只有那颗纤细的敏感的作者之心,才会使他向母亲的姓氏投靠。
张岱的情况更特别一些,他是遗民,身经亡国之痛。他勉强活下来,是因为想用余年去追述一个华美的、消失了的王朝。他渴望为逝去的朝代作见证并尽孝道,大明朝是他的父亲,也是他的母亲。
英国出生于二十世纪初的剧作家弗雷(写过The Lady’s not for burning)把自己的姓和宗教,都改成了外婆的,他本姓哈里斯,十八岁才改的。
近代作者中直截了當用笔名来表达皈依母亲之忱的便是鲁迅了。鲁迅原姓周,叫周树人,与周作人是兄弟,并享盛名。鲁迅算是第一个写现代小说的作者,有趣的是他的小说背景永远绕着鲁镇打转,“鲁”是周树人母亲的姓,他选择这个姓来作自己的笔名,似乎有意向父系社会的姓氏制度挑战。一生下来便已被命名为周树人是他无法抗议的,但当他有机会给自己安排一个新名字,他便选择姓母亲的鲁。
附带一提的是,鲁迅的笔一向辛辣犀利,挖苦阿Q或孔乙己丝毫不留余地,但他笔下的女性却在艰苦卓绝中自有其高贵而永恒的刻痕,如华大妈,如夏四奶奶……【批注6.旧中国,受封建思想影响,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扎根,女人的地位十分低。鲁迅的思想就比较先进,他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而女人更高贵,因为自古以来都是女人做着许多男人不做的事。以前我很少关注到鲁迅作品中人物名称的特点,今天在这本书中算是学到了,以后要更加留心读书。】
改姓改得更晚的是台大外文系的黄毓秀,在她改姓母亲的姓氏“刘”之前,其实常建议同学叫她“毓秀”老师。
还有一位在桃园监狱中服刑的年轻人,忽然从“天人菊写作班”学会了写作,生命也因而重新翻了一翻,他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叫苏柟,他的理由如下:因为我最最伟大、最亲爱的妈妈姓苏,她常常向我们抱怨,家里三个小孩没人和她同姓,无人和她同心。每回闹别扭,都嚷着说,你们这些姓郑的如何怎样、怎样如何的。所以,我的笔名一定要和妈妈同姓。
作家大概是最容易为母亲打抱不平的人,最容易向弱势母亲认同的人。当代作家中的余光中,其身份证上法定籍贯虽是福建永春,但他少年时期一向认同的却是母亲的故里,江南烟水之地。
下一次,当有人问及我们姓氏里贯之际,让我们——至少在心里——也承认母亲的这一边的姓氏里贯吧!
【读书感想】
我并不是很了解张晓风,但是我喜欢流水淙淙般的文字,阅读这本书,能够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的情感也被感染。什么叫做亲情,什么叫做爱,作者用自己独特的视角为我们描绘得尽致淋漓。从张晓风的文字中,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真”的人,她能用“纯真”的心去“认真”地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并且用“真挚”的笔调记录这一切“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我认为“真”这一字是世间所有事物最好的代表。无论生活是怎样的,真实的东西始终是最好的。我觉得星星就是“真”的代表,它们就那样挂在天空,即使月亮最美,可它们不会嫉妒,它们会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它们是在晚上才冒出来,当月亮不在时,是星星,照亮了黑暗的天空,如果星星都已经到齐了,那么,世界是不是就不再黑暗?
(荐评人:深圳市宝安区海湾中学董诗琴,指导教师:李鑫)
张晓风,中国台湾著名散文家,江苏铜山人。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讲授中文、小说,戏剧、诗词等课程。她笃信宗教,喜爱创作,小说、散文及戏剧著作有三四十种,曾一版再版,并译成各种文字。她的主要作品有《地毯那一端》《红手帕》《愁乡石》《这杯咖啡的温度刚好》等。余光中曾称其文字“柔婉中带刚劲”,将之列为“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又有人称其文“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若璎珞敲冰”。
【作品简介】
《星星都已经到齐了》分五个部分:怀人、抒情、咏物、写景、鉴赏。这本书结集了作者十几年的精品,清寂处可因细绎而启人天机,至于绝美处则不免令人五內惊动,鹰扬处又令人奋然思飞。
【推荐词】
张晓风将她十几年的光阴都写在《星星都已经到齐了》这本书中,阅读这本书,就是阅读作者十几年的经历。
人们总会问:爱是什么?是啊,爱似乎是无法用言语描述的。这本书中,作者却能够用最好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是一本集爱情和亲情于一体的文集。张晓风对亲情的看重,对爱情的诠释,无一不体现出她的才华,它让人们感叹、深思。读完这本书,我相信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张晓风。
【作品赏析】
描容(节选)
有一次,和朋友约好了搭早晨七点的车去太鲁阁国家公园管理处。不料闹钟失灵,醒来时已经七点了。
我跳起来,改去搭飞机,及时赶到。管理处派人来接,但来人并不认识我,于是先到的朋友便七嘴八舌把我形容一番:
“她信基督教。”
“她是写散文的。”
“她看起来好像不紧张,其实,才紧张呢!”
形容完了,几个朋友自己也相顾失笑,这么一堆抽象的说词,叫那年轻人如何在人堆里把要接的人辨认出来?
事后,他们说给我听,我也笑了,一面佯怒,说:
“哼,朋友一场,你们竟连我是什么样子也说不出来,太可恶了。”
转念一想,却也有几分惆怅——其实,不怪他们,叫我自己来形容我自己,我也一样不知从何说起。
有一年,带着稚龄的小儿小女全家去日本,天气正由盛夏转秋,人到富士山腰,租了匹漂亮的栗色大马去行山径。低枝拂额,山鸟上下,“随身听”里播着新买来的“三弦”古乐。抿一口山村自酿的葡萄酒,淡淡的红,淡淡的芬芳……蹄声嘚嘚,旅途比预期的还要完美……【批注1.所见所听所品,都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寥寥数笔,便将心中愉悦的心情表达出来。伴随着旅途的美景,作者一家开始了那比预期还要精彩的旅途。】
然而,我在一座山寺前停了下来,那里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由不得人不看。告示上有一幅男子的照片,奇怪的是那日文告示,我竟也大致看明白了。它的内容是说,两个月前有个六十岁的男子登山失踪了,他身上靠腹部地方因为动过手术,有条十五公分长的疤口,如果有人发现这位男子,请通知警方。
叫人用腹部的疤来辨认失踪的人,当然是假定他已是尸体了。否则凭名字相认不就可以了吗?
寺前痴立,我忽觉大恸,这座外形安详稳镇的富士山于我是闲来的行脚处,于这男子却是残酷的埋骨之地啊!時乎,命乎,叫人怎么说呢?
而真正令我悲伤的是,人生至此,在特征栏里竟只剩下那么简单赤裸的几个字:“腹上有十五公分疤痕”!原来人一旦撒了手,所有人间的形容词都顿然失效,所有的学历、经验、头衔、土地、股票持分或勋功伟绩全都不相干了,真正属于此身的特点竟可能只是一记疤瘢或半枚蛀牙。【批注2.无论一个人活得多么精彩,或者多么多么有钱,死了也不过跟常人一样罢了,所以活着,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伟大,因为撒了手,也不过如此。】
山上的阳光淡寂,火山地带特有的黑土踏上去松软柔和,而我意识到山的险巇。每一转折都自成祸福,每一岔路皆隐含杀机。如我一旦失足,则寻人告示上对我的形容词便没有一句会和我平生努力以博得的成就有关了。【批注3.当我们在享受一些美好的事物时,千万不要松懈于危险的东西,因为危险无处不在。正如作者所想,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享受次要的而丢失了重要的,那之后该是多么的后悔啊。】
我站在寺前,站在我从不认识的山难者的寻人告示前,黯然落泪。
所有的“我”,其实不都是一个名词吗?可是我们是复杂而又噜苏的人类,我们发明了形容词——只是我们在形容自己的时候却又忽然词穷。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岂是能用三言两语胡乱描绘的?
对我而言,做小人物并没什么不甘,却有一项悲哀,就是要不断地填表格,不断把自己纳入一张奇怪的方方正正的小纸片。你必须不厌其烦地告诉人家你是哪年生的?生在哪里?生日是哪一天?(奇怪,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的生日呢?他又不送我生日礼物)家住哪里?学历是什么?身份证号码几号?护照号码几号?几月几日在哪里签发的?公保证号码几号?好在我颇有先见之明,从第一天起就把身份证和护照号码等一概背得烂熟,以便有人要我填表时可以不经思索熟极而流。
那样的社会,人人都知道别家墙角有几株海棠,人人都熟悉对方院子里有几只母鸡,表格里的那一堆数据要它何用?
其实小人物填表固然可悲,大人物恐怕也不免此悲吧?一个刘彻,他的一生写上十部奇情小说也绰绰有余。但人一死,依照谥法,也只落一个汉武帝的“武”字,听起来,像是这人会打仗似的。谥法用字历代虽不太同,但都是好字眼,像那个会说出“何不食肉糜?”的皇帝,死后也混到个“惠帝”的谥号。反正只要做了皇帝,便非“仁”即“圣”,非“文”即“武”,非“睿”即“神”……做皇帝做到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长长的一生,最后只剩下一个字,冥冥中仿佛有一排小小的资料夹,把汉武帝跟梁武帝放在一个夹子里,把唐高宗和清高宗做成编类相同的案宗。
悲伤啊,所有的“我”本来都是“我”,而别人都急着把你编号归类——就算是皇后,也无非放进镂金刻玉的数据夹里去归类吧! 相较之下,那惹人訾议的武则天女皇就佻多了。她临死之时嘱人留下“无字碑”。以她当时身为母后的身份而言,还会没有当朝文人来谀墓吗?但她放弃了。年轻时,她用过一个名字来形容自己,那是“曌”(读作“照”)是太阳、月亮和晴空。但年老时,她不再需要任何名词,更不需要形容词。她只要简简单单的死去,像秋来喑哑萎落的一只夏蝉,不需要半句赘词来送终。她赢了,因为不在乎。【批注4.古代皇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武则天,我总觉得一个女人能当上皇帝是非常了不起的。年轻的她骄傲,而年老的她,却选择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方式死去。她不在乎别人对她的形容,在作者眼中,她是赢家。】
而茫茫大荒,漠漠今古,众生平凡的面目里,谁是我,我又复是谁呢?我们却是在乎的。
明传奇《牡丹亭》里有个杜丽娘,在她自知不久人世之际,一意挣扎而起,对着镜子把自己描绘下来,这才安心去死。死不足惧,只要能留下一副真容,也就扳回一点胜利。故事演到后面,她复活了,从画里也从坟墓里走了出来,作者似乎相信,真切的自我描容,是令逝者能永存的唯一手法。
母亲·姓氏·里贯·作家
儿子小时,大约三四岁,一个人到家门口的公园去玩。有人来问他籍贯,他说:“我是湖南人,我妹妹也刚好是湖南人,我的爸爸和爷爷、奶奶都是湖南人,只有我妈妈是江苏人。”他那时大概把籍贯看成某种血型,他们全属于一个整体,而妈妈很奇怪,她是另类。
这个笑话在我们家笑了很多次,但每次笑的时候,我都悄悄生疼,从每一寸肌肤,每一节骨骸。【批注5.虽然儿子年幼不懂事闹出来的笑话,但是作为一位母亲,被自己的孩子说成家庭成员的另类,怎么可能不难过!就如作者自己形容,她的每一寸肌肤都在痛。】
我有個同学,她说她母亲当年结婚时最强烈的感觉便是“单刀赴会”。形容得真是孤凄悲壮,让人想起“风萧萧兮易水寒,淑女一去兮不复还”。父系中心的社会,结构完整严密,容不得女子有什么属于她自己的面目,我的儿子并不知道他除了姓林,也该姓二分之一的张,籍贯则除了是湖南长沙,也包含江苏徐州。
母亲生养了孩子,但是她容许孩子去从父姓。其实姓什么并不重要,生命的传递才是重点,正如莎士比亚说的:
“我们所谓的玫瑰,如果换个名字,不也一样芳香吗?”
可贵的是生命,是内在的气息,而不是顶在头上的姓氏或里贯。
晚明清初,有本书写得极好,叫《陶庵梦忆》。顾名思义,作者当然应该姓陶。其实不然,作者的名字叫张岱。为什么姓张的人却号陶庵呢?简单地说,就是作者在从事怀旧的、委婉的书写之际,不自觉地了解到自己也有属于母亲的、属于女性的一面。而他的母亲姓陶,他就自号“陶庵”。
也许只有那颗纤细的敏感的作者之心,才会使他向母亲的姓氏投靠。
张岱的情况更特别一些,他是遗民,身经亡国之痛。他勉强活下来,是因为想用余年去追述一个华美的、消失了的王朝。他渴望为逝去的朝代作见证并尽孝道,大明朝是他的父亲,也是他的母亲。
英国出生于二十世纪初的剧作家弗雷(写过The Lady’s not for burning)把自己的姓和宗教,都改成了外婆的,他本姓哈里斯,十八岁才改的。
近代作者中直截了當用笔名来表达皈依母亲之忱的便是鲁迅了。鲁迅原姓周,叫周树人,与周作人是兄弟,并享盛名。鲁迅算是第一个写现代小说的作者,有趣的是他的小说背景永远绕着鲁镇打转,“鲁”是周树人母亲的姓,他选择这个姓来作自己的笔名,似乎有意向父系社会的姓氏制度挑战。一生下来便已被命名为周树人是他无法抗议的,但当他有机会给自己安排一个新名字,他便选择姓母亲的鲁。
附带一提的是,鲁迅的笔一向辛辣犀利,挖苦阿Q或孔乙己丝毫不留余地,但他笔下的女性却在艰苦卓绝中自有其高贵而永恒的刻痕,如华大妈,如夏四奶奶……【批注6.旧中国,受封建思想影响,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人们脑海中扎根,女人的地位十分低。鲁迅的思想就比较先进,他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而女人更高贵,因为自古以来都是女人做着许多男人不做的事。以前我很少关注到鲁迅作品中人物名称的特点,今天在这本书中算是学到了,以后要更加留心读书。】
改姓改得更晚的是台大外文系的黄毓秀,在她改姓母亲的姓氏“刘”之前,其实常建议同学叫她“毓秀”老师。
还有一位在桃园监狱中服刑的年轻人,忽然从“天人菊写作班”学会了写作,生命也因而重新翻了一翻,他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叫苏柟,他的理由如下:因为我最最伟大、最亲爱的妈妈姓苏,她常常向我们抱怨,家里三个小孩没人和她同姓,无人和她同心。每回闹别扭,都嚷着说,你们这些姓郑的如何怎样、怎样如何的。所以,我的笔名一定要和妈妈同姓。
作家大概是最容易为母亲打抱不平的人,最容易向弱势母亲认同的人。当代作家中的余光中,其身份证上法定籍贯虽是福建永春,但他少年时期一向认同的却是母亲的故里,江南烟水之地。
下一次,当有人问及我们姓氏里贯之际,让我们——至少在心里——也承认母亲的这一边的姓氏里贯吧!
【读书感想】
我并不是很了解张晓风,但是我喜欢流水淙淙般的文字,阅读这本书,能够真实地感受到自己的情感也被感染。什么叫做亲情,什么叫做爱,作者用自己独特的视角为我们描绘得尽致淋漓。从张晓风的文字中,我能感觉到她是一个“真”的人,她能用“纯真”的心去“认真”地发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并且用“真挚”的笔调记录这一切“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我认为“真”这一字是世间所有事物最好的代表。无论生活是怎样的,真实的东西始终是最好的。我觉得星星就是“真”的代表,它们就那样挂在天空,即使月亮最美,可它们不会嫉妒,它们会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它们是在晚上才冒出来,当月亮不在时,是星星,照亮了黑暗的天空,如果星星都已经到齐了,那么,世界是不是就不再黑暗?
(荐评人:深圳市宝安区海湾中学董诗琴,指导教师: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