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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俄语动词体是一个具有民族性的语法范畴,以俄语为外语的交际者在使用俄语的过程中经常会面临动词体选择的困难,动词体的选择和使用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本文首先概要总结影响动词体使用的主要因素,而后结合语用学相关理论重点探讨了语用因素在言语交际中对动词完成体和未完成体使用的影响,希望能为动词体形式的合理选择提供参考。
关键词:语用因素;俄语;动词体
俄语动词体是一个具有鲜明民族色彩的复杂的语法范畴,以俄语为外语的学习者在俄语学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体形式选择的难题。为了在言语交际中正确地使用动词体,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动词体选择的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影响动词体使用的一些规则。本文将在简要分析语义语法因素、形态语法因素、句法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制约作用的基础上,结合语用学的相关理论重点探讨语用因素对动词完成体和未完成体使用的影响。
1.影响动词体使用和选择的主要因素
1.1 语义-语法因素
语义语法因素是指动词体的概括语法意义制约体的使用和选择,也就是说话者主要根据体的概括语法意义来选择体的形式。按照传统语法,完成体的概括语法特征包括完整性、完成性、点性等.未完成体相应地表达不完整、未完成、持续行为等特征。体的范畴意义常与界限意义相联系,完成体的特点是达到了某个界限,而未完成体表示不局限于某个界限。按照邦达尔科的说法,完成体是局限于某个界限的完整行为,是完整性和界限性的统一。
以上列举的特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口语交际中动词体的使用。在交际中,完成体表示具体事实意义,因此当语句描述的是过去发生过或将来会发生的一次性行为,在相应句子中通常使用完成体形式。未完成体通常表示过程、状态和事件,其中状态和过程是只属于未完成体的特点。当句子中描述的过程是持续到说话时刻的状态时,就要用未完成体形式表达现实持续意义,但有时仅仅依靠体的语法意义不能解释体使用过程中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相互竞争的情况。
1.2 形态语法因素
这一因素主要表现在动词体和其他语法范畴的相互作用上。体的意义和句法功能主要体现在主动态陈述式和内容简单的语法式中。其他的动词形式,例如命令式、假定式、被动态、形动词、副动词、不定式,减少了体语法意义的使用,或者将语法意义专门化。因此,应该分别分析动词在每个语法形式中的使用。
1.3句法因素
这一因素主要是指在简单句、复合句以及语篇中,动词体的选择依赖于所表达的句法关系,动
1.4 语用因素
语用因素包括语境、前提、预设、言语行为等,俄语中这些因素主要表现在动词的上下文搭配。此外,说话者的意图、交际目的也会影响体的选择。所有这些因素都被称作语用因素,但很少有学者紧密结合这些语用因素对动词体的使用和选择进行系统研究。
以上提到的这些因素在口语交际中共同制约着动词体的使用。在现有的文献中,通常较为详细地分析前三种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影响,而本文将重点研究交际中语用因素对动词体使用的制约作用。
2.语言语用学和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
2.1 语言语用学
语言语用学——语言学领域中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关系的学科。语用学的理论基础是20世纪60年代牛津学派的一些语言哲学家的著作(罗素、奥斯汀、格赖斯、塞尔),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成为语用理论发展的重要阶段。20世纪60~70年代为使语用学成为一门语言科学,出现了用来分析言语交际的录音和录像。语用学的目标是在上下文中研究语言,也就是将语言作为一个交际工具来研究。
2.2 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
言语行为是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决定了言语交际中语言工具的选择,其中就包括动词体的选择。为了实现交际的协调性,交际双方需要考虑到自己的每一个言语行为。如果交际者的言语行为是有意识的,那这些言语行为就可以从交际准则的角度来研究。“交际准则是一个复杂的原则系统,这些原则在交际行为过程中调节双方的言语行为。”
交际目的和交际意图是形成这一准则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调节着言语交际。交际规范的主要原则是: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和利奇的礼貌原则。
合作原则。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合作原则”。他认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双方话语都能互相被理解,双方能够共同合作。因此,他们都遵守着某些合作原则,以求实现这个愿望”。(何自然1991:77)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
礼貌原则。合作原则的特点是在交际行为中共同运用信息,而礼貌原则是在言语行为中交谈双方的相互位置原则。英国著名学者利奇效法格赖斯划分合作原则的方式,将礼貌原则也划分出以下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
语用学的产生和发展扩展了语言研究的范围,促进了具体言语交际中对语言本质和功能的认识,而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为动词体形式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3.言语交际中语用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影响
3.1 语用准则和体的选择
说话者应该比较完成体和未完成体两种体的形式,选择的动词体形式能让受话者更好地理解自己。如果受话者很好地理解了说话者,就是明白了所要表达的具体意义。我们暂时只粗略地考虑未完成体的两种意义:过程意义和多次意义,而不考虑概括事实意义。
例如,怎样根据上下文选择体的形式:Эту папку я купил/покупал в Риге.(我在里加买了这个公文夹。)。该说话者在使用动词时,即使他并不想表达相应体的意义,也要选择一个体的形式。因此,关键是这个动词体不会违反说话意图,而不一定必须符合说话意图。 如果用完成体,受话者会认为说的是一次性行为而且行为达到结果。如果用未完成体,可能就是多次行为并且行为的结果不确定。上述例子的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重要的是说话者接下来要说什么。如果接下来谈到公文夹(папка),什韦多娃(Шведова)认为最好就选择完成体。事实上,说话者在思想上构建蕴涵,这种蕴涵对受话者实现语篇的关联是很有必要的。这种蕴涵对完成体来说更为简单易行,因为它指的就是达到结果,对未完成体来说就是曾达到过结果。如果根据上下文判断,结果(эта папка)是存在的,那显然最好就用完成体,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说话者对蕴涵的评判可能会有所不同,也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会考虑到上下文的作用,因此,不同的言语交际者对体的选择也各不相同。
3.2 动词体选择实践规则的语用基础
我们再来看看动词体使用的实践教学规则。假设问题:Ты еэдил в деревню?/Ты съеэдил вдеревню?(你去过农村么?)如果下文否定了期待的行为,按规则我们要使用完成体,相反情况就要用未完成体。
对否定句来说,我们可以提出下列体选择策略。假设说话者否定动作事实,他既可以用完成体,也可以用未完成体。如果用完成体,动词有企图达到结果的含义,那么受话者会把否定强加于达到的结果上。所以,为了否定完成行为的事实,说话者应该选择未完成体。这时,我们是在体的基本意义上研究体的选择,也就是在相互对立的含义“达到结果没达到结果”的意义下研究。在上下文中体的使用不会引起困难,因为都与完成体的基本意义——达到结果有关,这种推断说明我们研究的纯语义规则是有语用基础的。
我们对其他不表达结果意义的动词进行类似的推断。这类动词实际上是拉苏多娃提出的规则,例如,приходить(来)、пойти(走)、сходить(走下)。假设说话者想表达“没有看医生”,如果指的是具体情况,那最好用完成体:Я не пошёл к врачу.(我没有去看医生。)完成体具有达到结果的意义,也有一次性行为的意义。
另外我们也研究与期待行为无关、在泛泛的问题中出现的动词。例如,Ты ходил когда-нибудь к психиатву?(你什么时候去看过心理医生么?)这里对行为的次数无法限定,因为肯定回答表示该行为不止发生一次。因此,相比之下未完成体更合适。通过语用规则,对体选择的解释考虑到了上下文对句子理解的影响。
3.3 语用结论和惯常意义
在语用结论层面,突显动词的陈述句与否定和疑问结构基本类似。比如句子:Я не новичок——прыжки с парашютом я уже совершал.(我不是新手——我跳过伞。)如果说话者选择未完成体,那么受话者理解为过程意义、或者多次意义。过程意义并不与意图相矛盾,由某个时候发生了跳伞这一过程可以得出跳伞这一事实是存在的。如果理解为多次行为,那同样可以得出事实存在的结论。如果用完成体,那受话者可以理解为动作完成了一次并达到了结果,这通常也不会与说话者的意图相矛盾。
如果结果意义并不重要,那么用未完成体更为合适。因为完成体一次性的意义与说话者的意图相矛盾,而结果意义使受话者认为他可能在场。但是未完成体的这种偏向性也不是很明显,所以两种体的形式都是可行的。然而,完成体的使用经常会破坏言语的正确性。例如:Ты когда-ни-будь прыгнул с парашютом?(你什么时候跳过伞么?)这里体的选择与其说是结论,不如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惯常用法。
3.4 个体意义和体形式的语用选择
我们研究动词体选择的时候既要考虑到个体意义又要考虑到体选择的语法规则。我们以一些个体意义为基础确立了语用原则,如未完成体的过程意义和多次意义,动词体使用的部分情况是运用这些语用原则得出的直接结论。对语用因素的关注则可以更好地解释为什么这些规则受很多语言因素的影响,因为语用选择本身是建立在很多因素基础之上的,包括句法结构、动词语义、上下文词汇、说话者和受话者共同的知识等,我们也只是基于语用规则解释了部分动词体的使用。
严格地说,还包括一些动词体的惯常化和其他的使用规则,在研究动词体的一些论著中所提到的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惯常化。但他们在某些程度上可能也是使用语用原则的结果。显然,所有体选择的情况都可以作为不间断梯度的一部分,梯度的一端结合了表达思想和个体意义,另一端没有这种结合并在有竞争的条件下使用语用规则,中间受惯用规则和体形式语用选择的影响(例如概括事实意义和一些特殊情况)。
俄语动词体不仅属于语法范畴,还属于概念范畴。动词体的解释和使用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其中包括形态、句法、语义和语用因素。只有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言语交际中做出正确的选择。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理论的一个新领域,对很多语言现象给予了新的阐释。言语交际中动词体的选择和使用在很多时候是依赖于说话者的意图和上下文的。借助语用学的相关理论,可以对动词体的使用和选择做出更为合理的阐释,有助于我们认识体范畴的概念意义,并在交际实践中更好地使用这个复杂的语法范畴。
关键词:语用因素;俄语;动词体
俄语动词体是一个具有鲜明民族色彩的复杂的语法范畴,以俄语为外语的学习者在俄语学习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体形式选择的难题。为了在言语交际中正确地使用动词体,必须综合考虑影响动词体选择的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基础上,也形成了影响动词体使用的一些规则。本文将在简要分析语义语法因素、形态语法因素、句法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制约作用的基础上,结合语用学的相关理论重点探讨语用因素对动词完成体和未完成体使用的影响。
1.影响动词体使用和选择的主要因素
1.1 语义-语法因素
语义语法因素是指动词体的概括语法意义制约体的使用和选择,也就是说话者主要根据体的概括语法意义来选择体的形式。按照传统语法,完成体的概括语法特征包括完整性、完成性、点性等.未完成体相应地表达不完整、未完成、持续行为等特征。体的范畴意义常与界限意义相联系,完成体的特点是达到了某个界限,而未完成体表示不局限于某个界限。按照邦达尔科的说法,完成体是局限于某个界限的完整行为,是完整性和界限性的统一。
以上列举的特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口语交际中动词体的使用。在交际中,完成体表示具体事实意义,因此当语句描述的是过去发生过或将来会发生的一次性行为,在相应句子中通常使用完成体形式。未完成体通常表示过程、状态和事件,其中状态和过程是只属于未完成体的特点。当句子中描述的过程是持续到说话时刻的状态时,就要用未完成体形式表达现实持续意义,但有时仅仅依靠体的语法意义不能解释体使用过程中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相互竞争的情况。
1.2 形态语法因素
这一因素主要表现在动词体和其他语法范畴的相互作用上。体的意义和句法功能主要体现在主动态陈述式和内容简单的语法式中。其他的动词形式,例如命令式、假定式、被动态、形动词、副动词、不定式,减少了体语法意义的使用,或者将语法意义专门化。因此,应该分别分析动词在每个语法形式中的使用。
1.3句法因素
这一因素主要是指在简单句、复合句以及语篇中,动词体的选择依赖于所表达的句法关系,动
1.4 语用因素
语用因素包括语境、前提、预设、言语行为等,俄语中这些因素主要表现在动词的上下文搭配。此外,说话者的意图、交际目的也会影响体的选择。所有这些因素都被称作语用因素,但很少有学者紧密结合这些语用因素对动词体的使用和选择进行系统研究。
以上提到的这些因素在口语交际中共同制约着动词体的使用。在现有的文献中,通常较为详细地分析前三种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影响,而本文将重点研究交际中语用因素对动词体使用的制约作用。
2.语言语用学和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
2.1 语言语用学
语言语用学——语言学领域中研究符号与符号使用者之间关系的学科。语用学的理论基础是20世纪60年代牛津学派的一些语言哲学家的著作(罗素、奥斯汀、格赖斯、塞尔),1969年出版的《言语行为:语言哲学》成为语用理论发展的重要阶段。20世纪60~70年代为使语用学成为一门语言科学,出现了用来分析言语交际的录音和录像。语用学的目标是在上下文中研究语言,也就是将语言作为一个交际工具来研究。
2.2 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
言语行为是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决定了言语交际中语言工具的选择,其中就包括动词体的选择。为了实现交际的协调性,交际双方需要考虑到自己的每一个言语行为。如果交际者的言语行为是有意识的,那这些言语行为就可以从交际准则的角度来研究。“交际准则是一个复杂的原则系统,这些原则在交际行为过程中调节双方的言语行为。”
交际目的和交际意图是形成这一准则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调节着言语交际。交际规范的主要原则是:格赖斯的合作原则和利奇的礼貌原则。
合作原则。美国语言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合作原则”。他认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怀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双方话语都能互相被理解,双方能够共同合作。因此,他们都遵守着某些合作原则,以求实现这个愿望”。(何自然1991:77)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
礼貌原则。合作原则的特点是在交际行为中共同运用信息,而礼貌原则是在言语行为中交谈双方的相互位置原则。英国著名学者利奇效法格赖斯划分合作原则的方式,将礼貌原则也划分出以下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赞誉准则、谦逊准则、一致准则和同情准则。
语用学的产生和发展扩展了语言研究的范围,促进了具体言语交际中对语言本质和功能的认识,而正确言语行为的原则和标准为动词体形式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3.言语交际中语用因素对动词体选择的影响
3.1 语用准则和体的选择
说话者应该比较完成体和未完成体两种体的形式,选择的动词体形式能让受话者更好地理解自己。如果受话者很好地理解了说话者,就是明白了所要表达的具体意义。我们暂时只粗略地考虑未完成体的两种意义:过程意义和多次意义,而不考虑概括事实意义。
例如,怎样根据上下文选择体的形式:Эту папку я купил/покупал в Риге.(我在里加买了这个公文夹。)。该说话者在使用动词时,即使他并不想表达相应体的意义,也要选择一个体的形式。因此,关键是这个动词体不会违反说话意图,而不一定必须符合说话意图。 如果用完成体,受话者会认为说的是一次性行为而且行为达到结果。如果用未完成体,可能就是多次行为并且行为的结果不确定。上述例子的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出现,重要的是说话者接下来要说什么。如果接下来谈到公文夹(папка),什韦多娃(Шведова)认为最好就选择完成体。事实上,说话者在思想上构建蕴涵,这种蕴涵对受话者实现语篇的关联是很有必要的。这种蕴涵对完成体来说更为简单易行,因为它指的就是达到结果,对未完成体来说就是曾达到过结果。如果根据上下文判断,结果(эта папка)是存在的,那显然最好就用完成体,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
说话者对蕴涵的评判可能会有所不同,也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会考虑到上下文的作用,因此,不同的言语交际者对体的选择也各不相同。
3.2 动词体选择实践规则的语用基础
我们再来看看动词体使用的实践教学规则。假设问题:Ты еэдил в деревню?/Ты съеэдил вдеревню?(你去过农村么?)如果下文否定了期待的行为,按规则我们要使用完成体,相反情况就要用未完成体。
对否定句来说,我们可以提出下列体选择策略。假设说话者否定动作事实,他既可以用完成体,也可以用未完成体。如果用完成体,动词有企图达到结果的含义,那么受话者会把否定强加于达到的结果上。所以,为了否定完成行为的事实,说话者应该选择未完成体。这时,我们是在体的基本意义上研究体的选择,也就是在相互对立的含义“达到结果没达到结果”的意义下研究。在上下文中体的使用不会引起困难,因为都与完成体的基本意义——达到结果有关,这种推断说明我们研究的纯语义规则是有语用基础的。
我们对其他不表达结果意义的动词进行类似的推断。这类动词实际上是拉苏多娃提出的规则,例如,приходить(来)、пойти(走)、сходить(走下)。假设说话者想表达“没有看医生”,如果指的是具体情况,那最好用完成体:Я не пошёл к врачу.(我没有去看医生。)完成体具有达到结果的意义,也有一次性行为的意义。
另外我们也研究与期待行为无关、在泛泛的问题中出现的动词。例如,Ты ходил когда-нибудь к психиатву?(你什么时候去看过心理医生么?)这里对行为的次数无法限定,因为肯定回答表示该行为不止发生一次。因此,相比之下未完成体更合适。通过语用规则,对体选择的解释考虑到了上下文对句子理解的影响。
3.3 语用结论和惯常意义
在语用结论层面,突显动词的陈述句与否定和疑问结构基本类似。比如句子:Я не новичок——прыжки с парашютом я уже совершал.(我不是新手——我跳过伞。)如果说话者选择未完成体,那么受话者理解为过程意义、或者多次意义。过程意义并不与意图相矛盾,由某个时候发生了跳伞这一过程可以得出跳伞这一事实是存在的。如果理解为多次行为,那同样可以得出事实存在的结论。如果用完成体,那受话者可以理解为动作完成了一次并达到了结果,这通常也不会与说话者的意图相矛盾。
如果结果意义并不重要,那么用未完成体更为合适。因为完成体一次性的意义与说话者的意图相矛盾,而结果意义使受话者认为他可能在场。但是未完成体的这种偏向性也不是很明显,所以两种体的形式都是可行的。然而,完成体的使用经常会破坏言语的正确性。例如:Ты когда-ни-будь прыгнул с парашютом?(你什么时候跳过伞么?)这里体的选择与其说是结论,不如说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惯常用法。
3.4 个体意义和体形式的语用选择
我们研究动词体选择的时候既要考虑到个体意义又要考虑到体选择的语法规则。我们以一些个体意义为基础确立了语用原则,如未完成体的过程意义和多次意义,动词体使用的部分情况是运用这些语用原则得出的直接结论。对语用因素的关注则可以更好地解释为什么这些规则受很多语言因素的影响,因为语用选择本身是建立在很多因素基础之上的,包括句法结构、动词语义、上下文词汇、说话者和受话者共同的知识等,我们也只是基于语用规则解释了部分动词体的使用。
严格地说,还包括一些动词体的惯常化和其他的使用规则,在研究动词体的一些论著中所提到的规则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惯常化。但他们在某些程度上可能也是使用语用原则的结果。显然,所有体选择的情况都可以作为不间断梯度的一部分,梯度的一端结合了表达思想和个体意义,另一端没有这种结合并在有竞争的条件下使用语用规则,中间受惯用规则和体形式语用选择的影响(例如概括事实意义和一些特殊情况)。
俄语动词体不仅属于语法范畴,还属于概念范畴。动词体的解释和使用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制约,其中包括形态、句法、语义和语用因素。只有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言语交际中做出正确的选择。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理论的一个新领域,对很多语言现象给予了新的阐释。言语交际中动词体的选择和使用在很多时候是依赖于说话者的意图和上下文的。借助语用学的相关理论,可以对动词体的使用和选择做出更为合理的阐释,有助于我们认识体范畴的概念意义,并在交际实践中更好地使用这个复杂的语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