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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农村消费是我国需要待殊保护的弱势消费群体。现阶段农本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像然比较严重,只有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职能作用,完善工商监管。行业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建立健全“事前教育防范、事中规范监督、事后救济维权”的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才能及时、有效、全面地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消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