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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农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如何把好的政策用好却是一个难题。我国当前的财政农业补贴就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补贴总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补贴标准混乱等。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确定合适的目标,进而采取以下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改善农业补贴管理,保护农民利益
1.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法规,使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成为一项长期和稳定的制度。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长期存在着补贴政策目标短期性、补贴方式模糊性、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额的随意性等,使补贴效果难以集中体现和发挥出来。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农业补贴法规,使之成为支持、保护和发展农业的一项制度。从上明确对农业的补贴数量,把对农业的支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美国把支持农业的资金投入公众化、固定化并写入农业法中的做法对我国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对农业的投资数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建立农业补贴综合管理体制。应强化农业部的职能,或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农业补贴的部级单位或部级的监管部门,整合财政补贴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高效、协调财政农业补贴,解决目前农业补贴多头管理,以及在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的问题。
3.成立全国农作物专业协会,保护农民的补贴利益。国外经验表明,成立专业性农民协会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建立小麦、大米、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的全国性农民专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规范交易行为,调解或仲裁有关贸易纠纷,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护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
二、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
1.切实改变过去财政补贴过多直接投入生产建设领域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出资,市场运作”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加快将财政资金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来,史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保险、物资援助、风险补偿、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钱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财政补贴,建立对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通过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并刺激银行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同时对目前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对象、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进行清理,减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体制性障碍,通过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规费减免等方式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投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凡是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都可以平等享受财政资金的扶持,从而引导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丰富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
3.积极推行财政对农户直接补贴公示制度。对补贴农户的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补贴资金进行全方位公示,发挥了广大农民直接监督的作用,使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4.改变对的补贴方式。如安徽省今年在农村及农村教育的财政体制上将明确三点:对面向农民的补助及支持,通过机存档管理、银行卡发放等方式,保证中间不会出现截流、挪用;改变对教育的补贴方式,变过去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补助为直接对农民学生家长补助,建立一套规范的投入机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起消化农村债务的长效机制,调查债务状况、规模及成因,逐步帮助解决农村债务这一难题。
5.保护价政策和农民直接收入补贴同时应用。保护价政策和农民收入直接补贴并不是相悖的,按照WTO协议,我国的“黄箱政策”的实施余地还很大。当然,保护价政策的实施要结合市场行情,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政府对不足的差价部分给予补贴;相反,则不予补贴。
三、在补贴对象上实现从全面补贴向重点选择的转变
限于特殊的国情国力,在总体上不可能采用美国模式,在现阶段期望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进而实行全面补贴是不现实的。理性合理的选择是突出重点、顺序推进,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关键区域和重点品种上,以强化其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1.重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仓储建设和出口补贴,缓解农产品的过剩问题。国家实行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加,而国家对粮食的消化和转化又很有限,这就必然造成过剩局面。对过剩粮食的处理办法目前只有两种:扩大仓容,增加出口。
2.注重对农业保险业务亏损的补贴,强化农业保险防灾补损职能,健全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风险大且难以控制,赔付率高,经营保险业务普遍存在亏损问题,以至许多商业保险企业限制开办或不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
3.重视农业生态补贴。改革粮食流通补贴制度,将一部分粮食流通补贴转用于对粮农的直接补贴。逐步扩大退耕范围,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还水等投入,改善生态环境,所以退耕还林资金要大幅度增加。
4.重视对农村人才引进、培养的补贴。现阶段的我国财政资金的农村教育补贴主要是对农村学生的补贴,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补贴。下一步,财政资金补贴要对在农村工作的教育工作者T资进行补贴,充分调动农村教育者的工作积极性,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才能培养出人才;此外,对在农村工作或愿意到农村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也要进行工资补贴,使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在城市工作,鼓励农业大学毕业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展示才华;最后财政补贴还要鼓励在农村建立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把农民的大学建在家门口,培养适用的人才。
一、改善农业补贴管理,保护农民利益
1.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法规,使财政对农业的补贴成为一项长期和稳定的制度。我国财政对农业的补贴长期存在着补贴政策目标短期性、补贴方式模糊性、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额的随意性等,使补贴效果难以集中体现和发挥出来。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农业补贴法规,使之成为支持、保护和发展农业的一项制度。从上明确对农业的补贴数量,把对农业的支持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美国把支持农业的资金投入公众化、固定化并写入农业法中的做法对我国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对农业的投资数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建立农业补贴综合管理体制。应强化农业部的职能,或成立一个专门负责农业补贴的部级单位或部级的监管部门,整合财政补贴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高效、协调财政农业补贴,解决目前农业补贴多头管理,以及在使用中的“跑、冒、滴、漏”的问题。
3.成立全国农作物专业协会,保护农民的补贴利益。国外经验表明,成立专业性农民协会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借鉴国际成功做法,建立小麦、大米、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的全国性农民专业协会,加强行业服务,规范交易行为,调解或仲裁有关贸易纠纷,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护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
二、增加补贴额度。改进补贴方式
1.切实改变过去财政补贴过多直接投入生产建设领域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出资,市场运作”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加快将财政资金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来,史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保险、物资援助、风险补偿、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钱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通过财政补贴,建立对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通过贴息、担保、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并刺激银行信贷资金、外资、民资工商资本投入农业,提高农业投资的吸引力。同时对目前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对象、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政策进行清理,减少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体制性障碍,通过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规费减免等方式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投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凡是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都可以平等享受财政资金的扶持,从而引导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丰富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
3.积极推行财政对农户直接补贴公示制度。对补贴农户的粮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对种粮农户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补贴资金进行全方位公示,发挥了广大农民直接监督的作用,使老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4.改变对的补贴方式。如安徽省今年在农村及农村教育的财政体制上将明确三点:对面向农民的补助及支持,通过机存档管理、银行卡发放等方式,保证中间不会出现截流、挪用;改变对教育的补贴方式,变过去对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补助为直接对农民学生家长补助,建立一套规范的投入机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起消化农村债务的长效机制,调查债务状况、规模及成因,逐步帮助解决农村债务这一难题。
5.保护价政策和农民直接收入补贴同时应用。保护价政策和农民收入直接补贴并不是相悖的,按照WTO协议,我国的“黄箱政策”的实施余地还很大。当然,保护价政策的实施要结合市场行情,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政府对不足的差价部分给予补贴;相反,则不予补贴。
三、在补贴对象上实现从全面补贴向重点选择的转变
限于特殊的国情国力,在总体上不可能采用美国模式,在现阶段期望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进而实行全面补贴是不现实的。理性合理的选择是突出重点、顺序推进,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补贴到关键区域和重点品种上,以强化其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1.重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仓储建设和出口补贴,缓解农产品的过剩问题。国家实行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后,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稳定增加,而国家对粮食的消化和转化又很有限,这就必然造成过剩局面。对过剩粮食的处理办法目前只有两种:扩大仓容,增加出口。
2.注重对农业保险业务亏损的补贴,强化农业保险防灾补损职能,健全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农业保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风险大且难以控制,赔付率高,经营保险业务普遍存在亏损问题,以至许多商业保险企业限制开办或不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支持农业保险业务的全面开展。
3.重视农业生态补贴。改革粮食流通补贴制度,将一部分粮食流通补贴转用于对粮农的直接补贴。逐步扩大退耕范围,加大对退耕还林、还草、还水等投入,改善生态环境,所以退耕还林资金要大幅度增加。
4.重视对农村人才引进、培养的补贴。现阶段的我国财政资金的农村教育补贴主要是对农村学生的补贴,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补贴。下一步,财政资金补贴要对在农村工作的教育工作者T资进行补贴,充分调动农村教育者的工作积极性,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才能培养出人才;此外,对在农村工作或愿意到农村工作的农业科技人员也要进行工资补贴,使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在城市工作,鼓励农业大学毕业的科技人员到基层展示才华;最后财政补贴还要鼓励在农村建立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把农民的大学建在家门口,培养适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