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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村民自治单元下沉到自然村的'自救'改革,虽然有利于重拾自然村作为治理单元的特有价值,但并不适宜在人口外流型农村地区推广。作为人口外流型村庄的鄂西南B村,以'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为契机,建立了乡贤道德评判团、村民自治议事团、'雷锋'志愿服务队、'五老'协会、全域有机协会以及红白理事会等新型村民自治组织,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横向拓展'。这是一种在保留和发展村委会的基础上,以多元主体共治为特征的村庄治理模式,丰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