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桂政办发[2016]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4月7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0号)精神,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