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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合作社日益成为党中央实施“三农”政策的重要抓手。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的宏大目标,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直接利好信号有所不同,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其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个部分,作为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