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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以公权力作为监督的对象,即实现对党和国家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监督目标应分解为两个层级,一是任何权力都能置于监督之下的基本目标,二是能够实现良好监督效果的高等目标.从我国监督实践来看,监督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但从整体上看基本目标尚未完全实现.亟须破解"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尤其是要解决顶层权力、监督者监督难题.同时,需要经由相应的路径建构与创新来实现权力监督的高等目标,用更加积极稳健的姿态推进民主和法治化建设进程,持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强化纪委、监委的监督效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