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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91年12月17日公布、199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台湾居民来大陆的申请审批、证件管理、出入境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实践表明,《管理办法》的施行对推动两岸交流、方便人员往来,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