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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知识体系或学科的法理学与作为课程体系的法理学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有差别的概念。法理学的知识体系围绕'法律是什么'这个核心问题展开,包括法律理论(主要视角)、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视角,按照问题组又可分为法概念论、法认识论与法价值论三个分支。法理学课程体系主要依据法理学知识体系来设置,同时考虑其他学科视角与紧邻学科。本科阶段的核心课程包括《法理学导论》与《法理学原理》,环绕课程包括西方法律思想史、法社会学与法理学研讨课;研究生阶段包括《英美法理学》、《德国法理学》、《法学方法论》、《法律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