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条件的设置标准过高 ,实质是将实体判决要件等同于起诉条件以及诉讼开始的条件。为此应当改革起诉制度 ,将起诉条件与实体判决要件相剥离 ,实行实体判决要件的审理和实体争议审理并行的“二元复式结构”。在改革起诉制度的同时 ,法院内部机构也应当调整 ,取消现行的“立审分立”原则 ,不再设立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