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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介绍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和分析我国的规制改革现状 ,认为分离经营性项目是国家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结合当今流行的三种风景名胜区组织结构 ,提出明确景区管委会的性质和职责、在经营性项目中引入竞争机制以及推进新的制度性补充是我国国家风景名胜区经营性项目规制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