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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7年10月,我们对天津市在年初实行承包制的105家重点企业中的9家企业进行了调查,从而对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了一些新认识。承包制使企业产生了较强的利益机制,调动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对挖掘企业潜力,克服经营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完成财政上缴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企业的承包制仍然没有突破产品经济体制的框框,对传统的管理体制和企业制度触动不大。我们认为,这种承包制仍是一种传统的承包制,难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应当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的目标,改革和发展承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