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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出现的近代侠义、公案小说“合流”说,盛行了二十余年,至今不衰。“合流”说完全忽视了“合流”之后侠义、公案小说各自的存在和独立发展,甚至杰作不断涌现的事实。如果从版本与成书过程两方面考查,此说更失去它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合流”说的代表作《施公案》为例,它的最早刻本与成书均不在近代。怎样认识古典小说内容的多重性呢?应以作品的主要内容与倾向,来决定小说的类别和流派,这才是科学的、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