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达规则:质疑、蜕变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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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确立了著名的米兰达规则受到赞同也有质疑,其内容也随美国社会的发展不断蜕变。本文分析了米兰达规则受到的质疑、蜕变及其原因,并从中发现中国法制建设应当吸取的经验和教训。
  关键词 米兰达规则 供述 蜕变 沉默权
  作者简介:苟渝绚,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诉讼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7-001-02
  沃伦法院豍(1953-1969年)被认为是美国联邦法院史上继马歇尔法院(1801-1835年)后第二个最富有创造力和最激进的法院。1966年,沃伦法院在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确立的“米兰达规则”对美国刑事司法影响至今,并被认为是西方遏制刑讯逼供的巅峰。
  一、米兰达规则的产生
  1963年3月2日晚,18岁的芭芭拉·约翰逊的在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附近被绑架和强奸。在警察局,芭芭拉指认米兰达实施的犯罪。米兰达在接受讯问后不久就承认罪行并签署一份书面陈述。该陈述还声明自己知晓法律权利并理解自己所做自白有可能不利于自己。亚利桑那州法院根据该书面陈述认定米兰达绑架罪和强奸罪成立。米兰达不服此判决并向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上诉,声称他在接受警察讯问时不知道自己对警察说的话会被用作定罪的依据,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会见律师的权利。州最高则法院认为,警察获取米兰达自白的程序也没有侵犯其宪法权利,据此裁决维持原判。
  1966年米兰达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沃伦法院以5:4的微弱多数,通过由沃伦执笔的裁决意见书。在判决书中,沃伦法院没有关注案件的事实部分,而是论证了羁押期间嫌疑人供述的可采性,并详细说明了如何从程序上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豎的权利。联邦最高法院认为,亚利桑那州法院对米兰达的定罪是违宪的。因为警察操控的讯问具有天然的强制性质,“其中的潜在性强迫因素很明显”,犯罪嫌疑人没有人身自由和心理上的优势。在不对等环境中,除非警察讯问采取了充分的保护性机制,以消除羁押状态固有的强制。否则由此获得的供述都被视为强迫下的产物而应予以排除。
  据此,联邦最高法院向警方重申了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规则,在羁押讯问前嫌疑人必须被告知:第一,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第二,嫌疑人所说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作为在审判中反对他的证据;第三,嫌疑人享有审判时律师在场的权利,一旦犯罪嫌疑人要求请律师,警察就不可以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继续讯问;第四,如果嫌疑人请不起律师,一旦他愿意,在任何讯问开始之前应该免费为他提供一名律师。豏此四条规则,即后来颇有争议并对美国刑事司法实践影响巨大的“米兰达规则”。
  二、质疑米兰达规则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美国学者认为,米兰达规则正是沃伦法官长期基层检察官经验促成的:沃伦法官深知美国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缺乏保障的现状,希冀通过米兰达规则改善执法人员滥用权力刑讯逼供的问题。这种努力似乎引得了美国民众和自由派人士的认可。
  毋庸置疑,米兰达规则一方面将宪法修正案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具体化,扩大了对犯罪嫌疑人宪法权利的保障;另一方面,减少侦查对口供的依赖性,使警方将工作重点转移到高科技手段上,促进执法的科学性。然而,正如米兰达规则诞生时在联邦法院大法官内部引起的争议一样,46年来各界对米兰达规则的质疑与声讨从未停息。
  (一)米兰达规则过于程式化、机械化——是对“任意性”的进步吗
  米兰达规则确立前,美国各州一直将“任意性”作为考察供述自愿性的标准。这一方式非常具有美国特色——给予法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使得不同的案件情况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在具体案件中,法院通常通过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年龄、智力水平、种族等),讯问的特征(地点、地点的改变、进食、休息时间),犯罪嫌疑人是否要求讯问停止或者要求与律师交谈,对特定问题的回答的特征等因素来考量协助分析讯问的自愿性。豐而自1966年米兰达案以来,美国各州在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前都要求对其宣读解释米兰达规则。对于法官而言,似乎证实警察讯问不具有强迫性的唯一方式就是充分告知嫌疑人沉默权和请求律师帮助权。如果没有按米兰达规则告知犯罪嫌疑人,则所获得的供述就符合宪法所规定的强迫性特征。可以看到,联邦最高法院试图在米兰达案中发展出一项比“任意性”标准更为统一、简洁、稳定的强迫性判断标准。
  毋庸置疑,联邦最高法院关心损害个人自由度的强迫性压力,但我们也看到,最高法院似乎僵守于一个唯一的简单化判断标准,其在米兰达案件中声称:“必须确保米兰达规则的保障,除非存在能同样有效地告知嫌疑人权利的其他方式”。这种程式化、机械化的标准直接导致法官不注重任意性问题的考察,将复杂的司法实践问题简单化、绝对化,仅通过规则的宣告而认定可以或者禁止采纳供述。在此情况下,如果警察使用欺骗或者策略使犯罪嫌疑人放弃权利,法官的判断将会是巨大的失误。正如克拉克法官所言:“要在正当与非法之间为警察行为划一条清晰的界限是非常困难,唯一的出路在于努力寻找正当程序下的环境证据而非其他有待证明其合理性的具体规则”。
  (二)米兰达规则起到预期的效果了吗
  如前所述,米兰达规则是作为遏制刑讯逼供的保障措施,是为防止警察不受限制的行为对无辜之人产生强制与压迫使其给出有罪供述,减少伪证,避免错误定罪。但米兰达规则真的起到预期的效果了吗?
  哈兰大法官就曾在米兰达案件的反对意见中指责道:“米兰达规则作为一种危险的试验,不仅否定了一切有助于增援无辜的、惊恐的犯罪嫌疑人的努力,而且最终会阻碍一切自愿的供述,造成警方难以破案,或者社会代价剧增”。从美国近年实证研究看,米兰达规则确立后,仍有高达80%的犯罪嫌疑人放弃了沉默权和获得律师帮助权,这个数字和米兰达规则实施之前相差不大,并且其中还有事实上无罪的人;还有有学者分析了2011年来美国发生的350起错案(wrongfulconviction),其中有49起涉及虚假供述,占总数的14%。这些数据足以说明,米兰达规则的实施并没能有效地确保无辜的犯罪嫌疑人不被强迫承认有罪生。相反,可能得熟悉警方手段拥有强大律师资源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   究其原因主要是两方面:第一,实践中,无辜的犯罪嫌疑人常在困惑和绝望之下作出模棱两可、自证其罪的回答。这种情形似乎促成更多供述进入了证据范围,为无辜犯罪嫌疑人定罪,而又由于其已放弃米兰达规则,就使得其供述直接被法官所采纳,而较少怀疑其自愿性。第二,米兰达规则施行后不久,警察界就发展出一套系统策略来消减米兰达规则对讯问程序的影响。这套策略常具有心理性、隐藏性而难以被发觉或证明。以“二次讯问”技巧为典型,即在不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第一次讯问,并采用压力、策略、欺骗使其交代罪行,再向其宣读权利并进行无违规操作的重新讯问。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米兰达所确立的制度对警察讯问的方式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却可能使得“更加难以从有罪者处获得供述,而又更易于从无辜者处获取供述”。
  三、米兰达规则的蜕变
  从1966年沃伦法官亲自纂写法院意见至今,联邦最高法院经历了沃伦法院——伯格法院——伦奎斯特——罗伯茨法院四个阶段,米兰达规则也被保守派法官豑从自由派法官豒手中接过,在不断地消减、蜕变。
  从伯格担任首席大法官开始,米兰达规则就受到了严重的削弱:在其继任前7年,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11件涉及米兰达规则的案件有10件对米兰达规则进行了重新的解释,以避免排除供述;伦奎斯特法院则从70年代的塔科尔案开始到21世纪初的迪克森案,一方面谨慎地维护米兰达判决的权威,另一方面也在合理地限制其适用的范围。然而,“9.11”事件后,美国加大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正当法律程序受到了挑战,犯罪控制的价值目标开始侵蚀米兰达规则。历任联邦最高法院似乎倾向于维持最低限度的米兰达规则。从大法官们在米兰达规则上的摇摆不定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他们对犯罪本身的矛盾心理,对警察滥用权力抑制的愿望和对刑事程序规则背后目的性的一种混淆性担忧。
  基于这种混淆性担忧,笔者认为,尽管米兰达规则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这项制度在短期之内不会废止。一方面,米兰达规则已经融入了美国民众生活和警察的日常工作,而成为一种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化。米兰达案之后的判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它的本来内涵,但是其核心价值仍然被义无反顾地坚持着;另一方面,米兰达规则撤销后会对警察侦查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尚未可知,但是如果最高法院不像从前那样密切关注警察讯问,这种信号可能对警察活动产生不利的引导,也会遭到舆论的不尽声讨。
  四、米兰达规则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
  米兰达规则作为美国刑事司法实践发展的经典之作,可以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刑事司法进程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也能为我们提供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
  第一,从宪法上明确正当法律程序,树立程序正义的观念。明确程序正义对一个国家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性,使程序正义独立于实体正义并为实体正义服务,必须要首先从立法上作出明确的规定,树立程序观念。美国宪法通过各宪法修正案、分别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律师帮助权等。对比中国,至今没有在宪法中规定正当法律程序,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仍然不完善。刑事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刑事执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的模糊性。
  第二,建立沉默权制度。备受关注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并没有规定沉默权制度,受到众多学者的质疑。尽管强调了无罪推定原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但对沉默权的回避与如实回答义务,直接架空了这两项原则,不仅使犯罪嫌疑人在刑讯中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也不符合刑事司法现代化的文明趋势。另外,“没有沉默权是万万不能的,但沉默权也不是万能的。”美国米兰达规则的司法实践已然告诉我们,沉默权制度并不是遏制刑讯逼供的万能良方。因此,在建立沉默权制度的同时应配套相应的措施,例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讯问监督机制等,多角度遏制刑讯逼供。
  第三,减少侦查执法人员对口供的依赖。如果警察认为供述的价值非常之大,那么世界上最好的程序规则也无所作为。换言之,如果侦查人员无法减少对口供的依赖,那么钻空子式的“刑讯逼供”和对正当法律程序的违反将不可避免。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由于侦查技术的单一,侦查人员总是存有“口供情结”。因此,笔者认为从侦查人员来讲,一方面要提高执法素质和专业能力,使以人证为主的办案思路转向以物证为主的办案思路;另一方面,通过科学技术和手段的引进,改进侦查技术和方法,通过先进的办案方式,化解侦查人员的“口供情结”。
  注释:
  豍美国习惯以联邦首席大法官的名字命名联邦最高法院。例如,1953-1969年厄尔·沃伦任首席大法官的联邦最高法院就被称为“沃伦法院”。
  豎被告人没有义务与指控者合作,并且享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关键的问题是:在嫌疑人审判之前的讯问期间,这项权利能否得以适用。
  豏米兰达规则的前三条与米兰达一案有关。而第四条则是根据美国最高法院1963年作出的另一项重要裁决。
  豐尽管这一方式被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任意性”标准似乎什么标准都没有提供,但笔者以为,米兰达规则与“任意性”标准相比似乎在确定性和稳定性上走得太远了。
  参考文献:
  [1]江礼华,杨诚主编.外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王兆鹏.美国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白雪峰.美国沃伦法院评述.南京大学学报.2005年.
  [4]金华.米兰达规则的蜕变及其启示.武陵学刊.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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