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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4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自用”产品如何处理》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内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检,经检验该批水泥不合格。而这时该企业却声称这批水泥是用于自建道路的,并不对外销售。对于本案的处理,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5种不同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