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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反渎工作的性质应当归属于法律监督,但由于渎职侵权犯罪自身的特点,反渎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尚处于相对薄弱环节;在反渎工作中,可以通过构建并完善反渎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反渎工作能力和水平,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方式,加强对反渎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积极探索反渎侦查新措施,完善立法等途径来强化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