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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自确定为刑法罪名以来,一直饱受争议和质疑。国家立法机关也曾对该罪的罪状和法定刑进行了相应修改,但这些修改均未改变该罪在实现中的尴尬,理论界的争议和实务界的困惑依然存在。本文在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现状呈现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实务中存在的几个难点,并对该罪的制度建设提出了建议,以期对今后的立法修正和制度建设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