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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涉检信访作为既涉及法律问题又游离于司法程序之外的一种特殊司法存在,对于畅通和解决民意诉求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但也存在司法决而不终、信访终而不结等弊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集严格审查、有序退出、协作配合、救助补偿为一体的涉检信访终结机制,为已经穷尽法律程序但仍然决而不终、终而不结的案件提供一个制度性的出口,这是维护司法权威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