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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审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受立法技术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预算法》对于预算审批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人大预算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笔者建议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汲取发达国家预算审批制度精髓,从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权能、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对我国预算审批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立法完善,以期推动我国的财政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