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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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我国各项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知识产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布局,直接关系着国家在未来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链条中的位置,一个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政策,可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稳定的发展。本文分析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发展中对于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从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对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应用状况。
  关键词 战略性新兴产业 知识产权 公共政策
  作者简介:王一乔,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方向:民法。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250-02
  从我国当前发展状况来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存在着挑战也并存着压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更新已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更是在政府引导下的社会行为,同时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措施。知识产权政策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因此,要最大化的体现知识产权的推动作用,就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的服务行业,深入研究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机理,分析出与之相关的制约性和促进性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以便更好的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一、公共政策的概念
  关于公共政策的概念,各国学者都持不同的观点,在我国,对于公共政策的描述,是以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做阐述的,即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在外国学者的观点上,公共政策是选择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一种行为。从定义中不难发现,公共政策有着鲜明的引导性、权威性、公共性、战略性、计划性以及约束性的特点。
  二、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具体限定
  知识产权政策是一项目的明确规则清晰的活动。知识产权政策是由正式的权威的官方所制定,知识产权的主体是知识产权人,客体对象是知识产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以及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专有信息。而相对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来说,其主体是制定政策的官方机构或者是特定环境下的企业、个人,客体是政策所作用的对象,包括政策所针对的问题、制度,其直接作用的特定群体。由此,我们可以从深层的理解认为,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客体主要关于知识产权人和社会大众间的利益平衡问题,知识产权制度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政策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所涉及到的各个利益群体。
  三、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存在的挑战和压力
  (一)知识产权体制构建和管理方面的不足
  我国的知识产权维护方面与国际的标准以及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也缺乏更深层次的国际接轨和合作,容易造成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出现漏洞的现象,影响发展进程。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贸易壁垒现象,先进的公司利用掌握的核心技术,进行垄断式扩张;再者,产品的专利许可压力,以及指控侵权现象,这些都对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生着不利的影响。值得留意的是,我国在与国际间展开合作交流时,只是简单表面性的合作,形式也比较单一,对于国际信息掌握缺少及时全面的了解,导致合作的不顺畅,而这也是知识产权体制方面的不足,在对各项工作的进程上没有强有力的管理措施。
  (二)各项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近几年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首先,我国大部分的专利保护申请,都是以国内范围为主,对于在国外的申请很少,申请能力也较差,造成我国在专利申请的输入和输出方面出现失衡现象。据资料显示,2013年全球国际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20万大关,排名三位的国家依次为美国、日本、中国,美国和日本在保护本国专利市场的同时积极向国外市场扩展,开展对外专利的申请。例如:就新型合金材料产业来说,日本的专利申请数量为5699件,是申请数目最多的国家,美国为4857件位居第二,而中国在此项目申请上还不足百件,这样如此巨大的差距反应出我国在专利申请方面的薄弱状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其次,发达国家在全球化的影响下,掌握核心技术,加大了战略新兴产业在我国的布局和发展步伐,而我国国内市场又存在着技术不足、资源稀少、人才缺乏等问题,使得整体的竞争性降低,产生技术上的依赖性,自主专利申请也就无从谈起。例如:在燃料电池汽车方面,专利申请的主要集中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国内申请量较少,而且申请的优势显而易见:国内申请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地区,而这些地区往往是国家重点支持开发的地区。而且,区域内部之间还存在着造成建设与内部竞争的现象,整体竞争力分散且薄弱,无法与外来企业进行竞争对抗。
  (三)专利申请的结构单一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申请主体大多为科研机构,而不是生产研究性企业,缺乏合理的商业化策略。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中对于知识产权申请的描述,更侧重于商业化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应该是属于生产企业的商业行为,政府行为应该只是组成部分,所占的总体比例不应过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研结果的转化率和利用率,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依托企业作为主体和完善商业化策略。2010年和2011年,我国授权在生物领域取得的专利申请中,西南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总共有6位申请人。另外,在研究新能源汽车方面,参与的科研机构和高校有很多,有足够的技术基础,但是,最终的结果显示,在这一行业中并没有取得绝对的领先优势地位,而与之不同的是,日本在新能源汽车研究领域中,参与的主体大多为企业团体,最终结果是取得了全球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地位。这就很明显的表明,专利申请要注重商业化策略的灵活运用。   四、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一)知识产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布局直接关系着国家在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条上的位置
  美国的兰德公司在其2020年的技术预测分析报告中显示,在未来1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领域中,中国占据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新的产业,相对于普通的高科技产业来说,有着很多新兴创新性的特点,普通高科技产业的未来发展路线很清晰明确,在发达国家中,知识产权布局已基本形成,我国还处于不完善的阶段,不需要进行过多的创新性科技研究。战略新兴产业大都是涉及先进技术的,技术发展路线还不是很明确,未来的主导性技术还没有完全形成,且发达国家也没有形成知识产权的布局。因此,对于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来说,要认清国际形势,及时掌握信息,抓住发展机遇,提前进行知识产权的布局,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需要注意的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布局知识产权时,要提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申请工作做细致分析,掌握各种信息,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从而更好的指导知识产权的布局工作。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符合自身特点,利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发展
  前文所提到的“战略性”特点,涉及着能够提高本国竞争力的很多技术,因此,该产业所具有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特点,可以产生巨大的额外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相关的行业发展提高相应的基础设施。作为产业发展的主体部分,有充当着市场主体的角色,对相联系的技术要有一个清晰明确的产权界定,是其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在上述情况的要求下,血药建立一套新型的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分享技术,由政府相关部门提高物力、财力,对属于战略性和基础性的公共平台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的归属属于国家所有,可以允许产业内竞争主体的分享运用。对于其他技术,政府部门只需起到辅助作用即可,对于研发所需的资金、材料等,由市场主体自行解决,最终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研发的主体。有了这样一种产权明晰的知识产权共享规则,可以大大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协调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配合
  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涉及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包括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公共健康问题等,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需要国际间各个国家的协调配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这些方案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扩散共享,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完整的,且符合各国实际发展状况和特点的全球范围协调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依托平台,才能够有效的实现。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构建与实施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当前,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本上是依赖于政府相关部门的推动发展的。而知识产权问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关系着国家参与各项对内对外政策选择的问题,因此,政府要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中发挥主导作用。针对于我国目前现状,首先要明确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强对现有的专利申请方面的法规、商标法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使之更好地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其实,还要对财政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以及国外申请专利方面进行科学地探究分析,做进一步完善。
  (二)与时俱进,创新政策的运行体制
  要更好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就要结合实际状况,遵循发展规律,建立产学研三者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制,构建专利联盟。此外还要对于国内外的市场信息做及时有效掌握,紧跟时代发展,更新理念,对政策的实行要有及时的监督监管,创新政策的运行体制,与时俱进。
  (三)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运行的环境条件
  通过对知识产权发展的历史分析来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实行需要良好的经济条件做基础,专业的人才做准备。构建适合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运行的环境,就要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出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务型人才,同时也要借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的文化建设,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理论,取长补短,更新自己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理念,与国际接轨,创造出适合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运行的国际环境条件。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是一项综合复杂的工作,从我国目前发展来看,要更好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运行知识产权政策,需要从创新自身观念、完善法规体系、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入手,才能够提高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政策整体发展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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