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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自然灾害频发,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任务逐年增多。由于抢险救灾地区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军人在艰苦的环境下从事超负荷、超强度的劳动,有时升至是生命极限的劳动。抢险救灾风险高,人员身心伤害大。救灾人员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需要与之相应的津贴补贴标准,但是目前军人抢险救灾相关津贴补贴制度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建立和完善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制度,这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抢险救灾;津贴补贴
一、相关概念和现状简介
津贴补贴是补偿军事劳动特殊性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最能体现军人职业特点。我军以实行的津贴补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岗位津贴,其中包括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其中包括抢险救灾等对身体危害性大的人员。二是地区性津贴,如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等;三是生活性福利性补贴,如伙食补贴、福利补贴等。其中第一类包括了抢险救灾任务津贴部分,第三类包括了抢险救灾补贴方面。但是都不太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是指面对各种自然灾害威胁,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与其他任务相比,军队参加抢险救灾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条件艰苦、风险巨大等特点。任务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临时执行特殊任务人员的一种补偿性报酬。对激励人们勇于献身、顽强拼搏、艰苦奋斗、践行使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世界范围看,建立军人特殊任务津贴已不是件新鲜事,大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都是根据军人担负任务的性质不同,建立了不同等级的军人任务津贴。其中抢险救灾津贴是指以货币形式给予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的军人的一种补偿性劳动报酬。
二、建立和完善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的需要在深入发展市场经济、利益分配多元化的情况下,劳动创造了财富的分配,应当有个客观的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劳动本身客观的特殊性。它不仅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同时也有高于平常社会劳动和普通军事劳动的价值取向,理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坚持救灾官兵切身利益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是我军新时期建军的基本理念。救灾官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忍受各种痛苦和艰苦,付出更多心血和智慧,作出牺牲和奉献。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合理认可 ,应该得到有别如普通军事劳动的利益回报。作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制度及时给予调整完善,既能够体现党和国家对抢险救灾官兵的情切关怀,又能够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官兵的就在热情和动力;既能够有效缓解官兵身心面临的各种压力,又是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牺牲奉献精神的充分肯定;既是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所付出特殊军事劳动的必要补偿,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三)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特殊任务补贴津贴是圆满完成抢险救灾任务的重要保障。在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保障方面,伙食补助标准设置单一、经费水平偏低、相关制度和办法滞后的问题以日显凸现。因此建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补助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是解决抢险救灾期间生活费保障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特殊津贴补贴适应当前军队抢险救灾工作现实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制度、统一办法、创新手段、加强管理,这也是抢险救灾财务保障的重要环节。
三、抢险救灾津贴设置原则
(一)时效性原则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是军队抢险救灾津贴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重要保证。抢险救灾特殊任务津贴,只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期间才可享受,抢险救灾任务结束后即行取消。
(二)差异性原则
从地理环境来讲,环境恶劣程度越高工作强度时间长短艰苦程度。危险程度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津贴标准应该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规定,综合考虑,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应与享受的津贴标准进行系统全面设定,对经费来源、开支依据和经费领报办法等作出具体的制度规定。
(三)补偿性原则
军队参加各类抢险救灾任务逐年增多,抢险救灾环境和复杂程度日益艰巨。高风险、高难度和高强度的抢险救灾对官兵心理生理造成巨大压力与伤害。抢险救灾津贴有利于补偿军人参加抢险救灾活动造成身体和精神损失,恢复因高强度、长时间劳动而导致过度体力脑力消耗。
(四)统一性原则
军队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它的性(下转第46页)(上接第42页)质和任务决定了在制定津贴补贴标准时必须遵循统一性的要求。因此,对参与抢险救灾人员,不分干部、战士,应制定统一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确定统一的项目名称,避免项目混乱、标准不合理等现象。标准的统一,项目的一致,既有利于经费的保障,又有利于财务人员的操作。
四、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津贴补贴适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配套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我军执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的发放是指抗洪、抢险、救灾、扑火等危险行业等对身体危害性大的人员。其中规定连续工作在15天(含)以内者,不发给;连续工作16天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应岗位全月标准发给。由于抢险救灾任务的特殊性,这种规定显然不太合理,建议改为按天计算。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保障制度的运行需要军地相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必要的信息交换制度必不可少。应着手建立军区级气象灾害信息传送制度,及时通报辖区内有关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便于财务部门组织经费保障;应着手建立司令部门与同级后勤部门关于抢险救灾兵员实力动用情况通报制度,便于财务部门及时制定经费保障预案,实施精确保障。
(二)抢险救灾特殊任务津贴水平确定
军队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完善与否体现着质的内涵,而水平的高低则体现着津贴补贴量的内涵。如果抢险救灾津贴补贴项目很完善,但水平太低,同样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因此,确定军队抢险救灾津贴补贴水平是改革和完善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制度的关键环节。建议抢险救灾津贴可按每人每天正常消费水平的4至6倍确定。抢险救灾津贴标准应不分干部、战士,按同一标准执行。
(三)建立津贴调整机制
军队抢险救灾津贴制度建立后,必须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保障军队抢险救灾津贴不受客观情况变化的影响。当其基本标准和函数模型确定后,只需要每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重新计算,即可得到符合每年具体情况的地区系数,抢险救灾津贴标准也就随之得到调整。
关键词:抢险救灾;津贴补贴
一、相关概念和现状简介
津贴补贴是补偿军事劳动特殊性的重要载体和形式,最能体现军人职业特点。我军以实行的津贴补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岗位津贴,其中包括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其中包括抢险救灾等对身体危害性大的人员。二是地区性津贴,如边远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等;三是生活性福利性补贴,如伙食补贴、福利补贴等。其中第一类包括了抢险救灾任务津贴部分,第三类包括了抢险救灾补贴方面。但是都不太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是指面对各种自然灾害威胁,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而采取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抢险救灾活动。与其他任务相比,军队参加抢险救灾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条件艰苦、风险巨大等特点。任务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临时执行特殊任务人员的一种补偿性报酬。对激励人们勇于献身、顽强拼搏、艰苦奋斗、践行使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世界范围看,建立军人特殊任务津贴已不是件新鲜事,大多数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都是根据军人担负任务的性质不同,建立了不同等级的军人任务津贴。其中抢险救灾津贴是指以货币形式给予参加抢险救灾活动的军人的一种补偿性劳动报酬。
二、建立和完善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的需要在深入发展市场经济、利益分配多元化的情况下,劳动创造了财富的分配,应当有个客观的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劳动本身客观的特殊性。它不仅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同时也有高于平常社会劳动和普通军事劳动的价值取向,理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坚持救灾官兵切身利益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是我军新时期建军的基本理念。救灾官兵,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需要忍受各种痛苦和艰苦,付出更多心血和智慧,作出牺牲和奉献。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合理认可 ,应该得到有别如普通军事劳动的利益回报。作为军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制度及时给予调整完善,既能够体现党和国家对抢险救灾官兵的情切关怀,又能够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官兵的就在热情和动力;既能够有效缓解官兵身心面临的各种压力,又是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牺牲奉献精神的充分肯定;既是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所付出特殊军事劳动的必要补偿,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三)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特殊任务补贴津贴是圆满完成抢险救灾任务的重要保障。在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保障方面,伙食补助标准设置单一、经费水平偏低、相关制度和办法滞后的问题以日显凸现。因此建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补助标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是解决抢险救灾期间生活费保障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特殊津贴补贴适应当前军队抢险救灾工作现实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制度、统一办法、创新手段、加强管理,这也是抢险救灾财务保障的重要环节。
三、抢险救灾津贴设置原则
(一)时效性原则
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是军队抢险救灾津贴充分发挥其功能的重要保证。抢险救灾特殊任务津贴,只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期间才可享受,抢险救灾任务结束后即行取消。
(二)差异性原则
从地理环境来讲,环境恶劣程度越高工作强度时间长短艰苦程度。危险程度等,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津贴标准应该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级规定,综合考虑,对参加抢险救灾官兵应与享受的津贴标准进行系统全面设定,对经费来源、开支依据和经费领报办法等作出具体的制度规定。
(三)补偿性原则
军队参加各类抢险救灾任务逐年增多,抢险救灾环境和复杂程度日益艰巨。高风险、高难度和高强度的抢险救灾对官兵心理生理造成巨大压力与伤害。抢险救灾津贴有利于补偿军人参加抢险救灾活动造成身体和精神损失,恢复因高强度、长时间劳动而导致过度体力脑力消耗。
(四)统一性原则
军队是高度集中的武装集团,它的性(下转第46页)(上接第42页)质和任务决定了在制定津贴补贴标准时必须遵循统一性的要求。因此,对参与抢险救灾人员,不分干部、战士,应制定统一的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确定统一的项目名称,避免项目混乱、标准不合理等现象。标准的统一,项目的一致,既有利于经费的保障,又有利于财务人员的操作。
四、建立和完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津贴补贴适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配套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我军执行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的发放是指抗洪、抢险、救灾、扑火等危险行业等对身体危害性大的人员。其中规定连续工作在15天(含)以内者,不发给;连续工作16天以上者由所在单位按照相应岗位全月标准发给。由于抢险救灾任务的特殊性,这种规定显然不太合理,建议改为按天计算。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生活费保障制度的运行需要军地相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必要的信息交换制度必不可少。应着手建立军区级气象灾害信息传送制度,及时通报辖区内有关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情况,便于财务部门组织经费保障;应着手建立司令部门与同级后勤部门关于抢险救灾兵员实力动用情况通报制度,便于财务部门及时制定经费保障预案,实施精确保障。
(二)抢险救灾特殊任务津贴水平确定
军队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完善与否体现着质的内涵,而水平的高低则体现着津贴补贴量的内涵。如果抢险救灾津贴补贴项目很完善,但水平太低,同样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因此,确定军队抢险救灾津贴补贴水平是改革和完善抢险救灾津贴补贴制度的关键环节。建议抢险救灾津贴可按每人每天正常消费水平的4至6倍确定。抢险救灾津贴标准应不分干部、战士,按同一标准执行。
(三)建立津贴调整机制
军队抢险救灾津贴制度建立后,必须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保障军队抢险救灾津贴不受客观情况变化的影响。当其基本标准和函数模型确定后,只需要每年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重新计算,即可得到符合每年具体情况的地区系数,抢险救灾津贴标准也就随之得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