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地得到推崇,并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承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衡量现代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成为企业共同的价值观取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原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完成,我国的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企业,因此也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一、商业银行更应承担社会责任由其特殊职能所决定
1.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社会责任。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开始,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地位就被确立且日益巩固,即使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一地位也无法撼动。商业银行通过广泛吸收社会闲置资金,进行资金再分配,不断地满足经济社会各方面对资金的需求。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决定其信贷资金的投向必然选择经济效益比较好或投资期短、回报快的产业、企业、地区;选择收入有保障、有偿还能力的家庭个人。然而这种选择可能有悖于经济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可能造成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但投资期长、回报慢的产业和边远贫困地区,长期处于资金匮乏、无力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造成一些产能过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业、企业投资过热、资源浪费;导致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由于资金瓶颈难以生存、发展;导致广大农民及其他贫困人口无法摆脱生存困境,甚至失去受教育的权利。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不少违规违法经济事件背后,都少不了商业银行的影子,从“铁本事件”到“内蒙古新丰电厂事件”等,大量违规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的各种贷款。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也与得不到资金支持密切相关。可见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关乎产业经济结构、区域经济均衡、生态环境保护、创造就业机会乃至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挥信用中介职能时,不能单纯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中介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是从古老的货币经营业沿袭并发展起来的。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在账户之间的转移,代理客户收付,成为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成为全社会资金运动的枢纽。商业银行在执行支付中介职能时,既是支付结算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客户经营活动和资金运动的监督者,它有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对客户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如果商业银行忽视监督职能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就可能成为漏税、逃税、走私、洗钱活动的帮凶,可能造成国家、企业和个人重大财产损失。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因票据审查不严或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屡有发生;因计算机系统漏洞、员工操作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常见报端;个别金融机构受利益驱使,明知是非法收益,仍为其隐瞒、转换、转移,成为洗钱的工具。因此商业银行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对不明来源的资金、对巨额资金转移及可疑性交易,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信息,并配合采取冻结账户等行动,制止违反国家政策、财经法规的经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对银行资金汇划系统要及时检修、更新,提高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
3.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创造者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现代银行体系普遍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和非现金结算制度,当商业银行吸收了原始存款后,从事发放贷款、贴现和投资等资产业务时,银行体系中就会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即创造出信用货币,从而使全社会货币供给量发生变化。可见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大小会引起货币供给量的扩张或收缩,进而可能引发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等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主要取决于社会需求和资金来源。通常当社会需求旺盛时,商业银行往往扩张信贷投资规模,而忽略信用风险。当资金来源充沛时,商业银行会为资金寻找更多出路,而降低贷款条件。尽管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会受到中央银行实施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但如果商业银行仅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消极对待中央银行的调控措施,将大大削弱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实效。特别是在我国,货币政策主要依靠商业银行体系传导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商业银行在从事信贷业务活动时,应主动服从央行的宏观调控意图,只有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实现,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和自身效益的实现。
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者的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财富的管理需求不断发生改变,不再仅仅局限于存贷款、支付结算,而是从各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金融服务的要求,如投融资咨询,资信调查、评估、信托、租赁、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中既有高中端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也有一般客户的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的需求。现代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过程中,过分宠爱优质高端客户,通过请客送礼、拉关系、揽业务,而忽略甚至取消为一般客户提供服务,造成银行客户排长队、跑长路现象。有些银行创新中间业务时,更多地考虑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而忽略信息安全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的配套,由此而造成客户和银行的损失时有发生。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以满足社会各层面的需求。同时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客户信息财产安全,保证银行资金安全。
二、商业银行更应承担社会责任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1.有利于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提升银行信誉。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源于客户、最终用于客户。失去客户的信赖,商业银行也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空间。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如积极从事以提高社会福利为宗旨的公益事业、慈善活动,通过信贷挂钩污染治理、扶持弱势产业、中小企业、帮助贫困学生等,能够赢得社会广泛的认同和客户的信赖,有助于培育打造品牌、提高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有助于市场的开拓,市场份额的增加,使商业银行实现规模经营,获取规模效益。从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如汇丰、花旗的实践来看,践行社会责任,能促使银行更加注重长期利益而非短期利益,使银行在国际市场获得广泛认同,从而实现银行和社会“双赢”。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也不断提升,创造利润不忘践行社会责任。如农业银行开展“万亩员工林示范工程”捐款活动,中国银行为北京奥运成功举办做出巨大努力,建设银行分别向中国红十字会、向西北地区的“母亲水窖工程”、“白内障光明列车工程”的捐款,民生银行设立“民生教育扶贫基金”等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大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仅用3天时间就筹集并捐赠赈灾资金约1.4亿元,全力支援灾区民众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这些实际行动极大提升了商业银行的信誉,树立了良好的银行形象。 2.有利于增强银行内部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其核心即在于对人的重视和尊重,从而形成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无论是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还是业务的拓展,都需要人才的支撑。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出现员工流动性加快、频繁跳槽的问题,这种现象可能导致泄露商业机密、拉走优质客户、工作效率降低的后果。商业银行通过更多地关注员工福利,维护员工的权益来践行社会责任。对于老龄员工,银行可以通过增加退养金、医疗保险金的投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对于中年员工,银行可以加大培训支出,帮助他们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工作需要;对于青年员工,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他们个人发展的培养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增强银行内部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3.有利于实现国际化发展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银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势不可挡。商业银行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导致国际化战略失败,不少发达国家成立了旨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与标准建设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银行加入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机构,定期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业务管理、提供金融服务。要遵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保护当地环境,保护当地劳工权益,支持当地慈善事业,不断完善自身形象,增强盈利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与当地社会和谐和共赢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可见,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和地位决定了它比一般工商企业要承担更多、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尽管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实践社会责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建立专门机构,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执行报告等,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推动国内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运动。要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使他们由社会责任的被动接受者转变成积极践行者;政府应积极推动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包括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完善社会责任审计和监察体系。同时,鼓励和倡导商业银行积极加入国际和国内社会责任机构,自觉制订和实施社会责任战略目标,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把践行社会责任贯穿到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一、商业银行更应承担社会责任由其特殊职能所决定
1.商业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社会责任。从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开始,商业银行的信用中介地位就被确立且日益巩固,即使在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这一地位也无法撼动。商业银行通过广泛吸收社会闲置资金,进行资金再分配,不断地满足经济社会各方面对资金的需求。商业银行的企业性质决定其信贷资金的投向必然选择经济效益比较好或投资期短、回报快的产业、企业、地区;选择收入有保障、有偿还能力的家庭个人。然而这种选择可能有悖于经济均衡发展、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可能造成一些关系国计民生但投资期长、回报慢的产业和边远贫困地区,长期处于资金匮乏、无力发展的恶性循环之中;造成一些产能过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业、企业投资过热、资源浪费;导致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者由于资金瓶颈难以生存、发展;导致广大农民及其他贫困人口无法摆脱生存困境,甚至失去受教育的权利。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不少违规违法经济事件背后,都少不了商业银行的影子,从“铁本事件”到“内蒙古新丰电厂事件”等,大量违规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的各种贷款。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也与得不到资金支持密切相关。可见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向关乎产业经济结构、区域经济均衡、生态环境保护、创造就业机会乃至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发挥信用中介职能时,不能单纯追求自身经济效益,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2.商业银行作为支付中介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职能是从古老的货币经营业沿袭并发展起来的。商业银行通过存款在账户之间的转移,代理客户收付,成为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成为全社会资金运动的枢纽。商业银行在执行支付中介职能时,既是支付结算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客户经营活动和资金运动的监督者,它有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对客户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如果商业银行忽视监督职能而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就可能成为漏税、逃税、走私、洗钱活动的帮凶,可能造成国家、企业和个人重大财产损失。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因票据审查不严或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例屡有发生;因计算机系统漏洞、员工操作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常见报端;个别金融机构受利益驱使,明知是非法收益,仍为其隐瞒、转换、转移,成为洗钱的工具。因此商业银行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时,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对不明来源的资金、对巨额资金转移及可疑性交易,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信息,并配合采取冻结账户等行动,制止违反国家政策、财经法规的经济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对银行资金汇划系统要及时检修、更新,提高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
3.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创造者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现代银行体系普遍实行部分准备金制度和非现金结算制度,当商业银行吸收了原始存款后,从事发放贷款、贴现和投资等资产业务时,银行体系中就会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即创造出信用货币,从而使全社会货币供给量发生变化。可见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规模大小会引起货币供给量的扩张或收缩,进而可能引发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等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主要取决于社会需求和资金来源。通常当社会需求旺盛时,商业银行往往扩张信贷投资规模,而忽略信用风险。当资金来源充沛时,商业银行会为资金寻找更多出路,而降低贷款条件。尽管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会受到中央银行实施的货币政策的调控,但如果商业银行仅从自身经济效益出发,消极对待中央银行的调控措施,将大大削弱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实效。特别是在我国,货币政策主要依靠商业银行体系传导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商业银行在从事信贷业务活动时,应主动服从央行的宏观调控意图,只有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效益的实现,才能保证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和自身效益的实现。
4.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服务者的社会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财富的管理需求不断发生改变,不再仅仅局限于存贷款、支付结算,而是从各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金融服务的要求,如投融资咨询,资信调查、评估、信托、租赁、网络银行、电话银行等。其中既有高中端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也有一般客户的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的需求。现代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过程中,过分宠爱优质高端客户,通过请客送礼、拉关系、揽业务,而忽略甚至取消为一般客户提供服务,造成银行客户排长队、跑长路现象。有些银行创新中间业务时,更多地考虑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而忽略信息安全提示和风险控制措施的配套,由此而造成客户和银行的损失时有发生。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拓展业务领域,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以满足社会各层面的需求。同时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客户信息财产安全,保证银行资金安全。
二、商业银行更应承担社会责任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1.有利于塑造良好的银行形象,提升银行信誉。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源于客户、最终用于客户。失去客户的信赖,商业银行也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空间。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如积极从事以提高社会福利为宗旨的公益事业、慈善活动,通过信贷挂钩污染治理、扶持弱势产业、中小企业、帮助贫困学生等,能够赢得社会广泛的认同和客户的信赖,有助于培育打造品牌、提高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有助于市场的开拓,市场份额的增加,使商业银行实现规模经营,获取规模效益。从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如汇丰、花旗的实践来看,践行社会责任,能促使银行更加注重长期利益而非短期利益,使银行在国际市场获得广泛认同,从而实现银行和社会“双赢”。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也不断提升,创造利润不忘践行社会责任。如农业银行开展“万亩员工林示范工程”捐款活动,中国银行为北京奥运成功举办做出巨大努力,建设银行分别向中国红十字会、向西北地区的“母亲水窖工程”、“白内障光明列车工程”的捐款,民生银行设立“民生教育扶贫基金”等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四大商业银行及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仅用3天时间就筹集并捐赠赈灾资金约1.4亿元,全力支援灾区民众抗震救灾,重建家园。这些实际行动极大提升了商业银行的信誉,树立了良好的银行形象。 2.有利于增强银行内部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其核心即在于对人的重视和尊重,从而形成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无论是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还是业务的拓展,都需要人才的支撑。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出现员工流动性加快、频繁跳槽的问题,这种现象可能导致泄露商业机密、拉走优质客户、工作效率降低的后果。商业银行通过更多地关注员工福利,维护员工的权益来践行社会责任。对于老龄员工,银行可以通过增加退养金、医疗保险金的投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对于中年员工,银行可以加大培训支出,帮助他们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工作需要;对于青年员工,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他们个人发展的培养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增强银行内部凝聚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3.有利于实现国际化发展战略,提高国际竞争力。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之下,银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势不可挡。商业银行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导致国际化战略失败,不少发达国家成立了旨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制度与标准建设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银行加入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机构,定期公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商业银行承担社会责任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和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业务管理、提供金融服务。要遵守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保护当地环境,保护当地劳工权益,支持当地慈善事业,不断完善自身形象,增强盈利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与当地社会和谐和共赢发展。
综合以上分析可见,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和地位决定了它比一般工商企业要承担更多、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尽管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实践社会责任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建立专门机构,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执行报告等,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推动国内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运动。要不断提高商业银行对社会责任问题的认识,使他们由社会责任的被动接受者转变成积极践行者;政府应积极推动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包括成立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完善社会责任审计和监察体系。同时,鼓励和倡导商业银行积极加入国际和国内社会责任机构,自觉制订和实施社会责任战略目标,定期公布社会责任报告,把践行社会责任贯穿到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