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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是出于穷极无聊,半是出于虔敬追求,我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系列作品里。找到了福尔摩斯对自己行业的诠释,他说他自己是一位“顾问侦探”,然后他又进一步解释顾问侦探的“经营模式”,他说:“我听他们的故事,他们听我的见解。然后我就收取费用。”
基于我的经济学科的训练背景,加上这几年来浮沉商场的沧海桑田,我忍不住想知道:“他的顾问侦探工作收取的是什么样的费用?营收高吗?毛利好吗?能持续赚钱吗?”
在某一个场合里,福尔摩斯向他的客户义正词严地说:“我的专业服务是固定按级收费的。并不因人而异。你可以先不付,我会最后再一并请款。”可见他的服务是“收费且不二价”的。但我遍读其书,“乃渺无所睹”,愈读愈感觉他“说一套,做一套”,言行颇为不一。
我发现他大部分时候根本不曾开口向当事人提出费用之事,而当委托人表达要以酬劳作为感谢之意时,譬如在《红发联盟》里免于被歹徒劫掠金库的银行期望以报酬表示谢意,他却说:“为了这个案子,我有一些小小的支出,我希望银行能补还给我。”他只愿申报代垫的开销,完全无意收取服务费用,连补偿他所花费的时间、劳力都无意收回。
对雇主“主动”提出的酬劳,他也常常不愿接受。在《波宫密闻》里,波希米亚王储愿意“以国土的一省换回那张照片”,但最后福尔摩斯要求的酬劳就是“那张照片”;或者在前一个例子里,银行要提供酬劳,福尔摩斯却只要得回办案开销;而更前面的例子,当一位矿业巨子要福尔摩斯尽管开口提条件,福尔摩斯却说,他的专业服务费是“固定的”,并不因人而异……
这些矛盾言行的发现,总让我疑心侦探事业不是好生意,或者福尔摩斯的“生意可能不是太好”,或者他“忙了半辈子,一无所获”。但小说却也在某处(《狮鬃探案》)提到福尔摩斯的“退休生活”颇为优渥,理由是他生涯中曾经为很多豪门巨富解决过难题,而他们也心甘情愿给了他“一辈子花用不尽”的财富,但这句话又暗示了福尔摩斯收费并非“不二价”的,他得到的酬劳其实是“因人而异”的。
看完了福尔摩斯,我又试着检查达许·汉密特笔下的私家侦探山姆·史培德的“收费办法”,不料我看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景观。史培德一出场,就老实不客气收受了客户提供的“不合行情”的价格:一位美艳的女客户为了一件“代客跟踪”的小案子,付出了相当于今天2400美元的“200元”,事后史培德也承认:“……如果你说的是实话,你付的钱就太多了。”
尽管如此。史培德和他的伙伴并没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们觉得送上门来的钱就该接受(何况他们还斜眼瞥见美女皮包中“还有其他兄弟”),只是价钱愈好,当事人说谎的可能性愈高,私家侦探就应该对“风险”提高警觉,毕竟投资专家不都告诉过我们“风险愈大,报酬愈高”或者“报酬愈高,风险愈大”吗?
但当真正的“风险”浮现,美女有难,连带硬汉侦探也被卷入危险的漩涡,侦探是否应该像中古世纪的骑士一样不顾一切去“英雄救美”呢?当然,“英雄救美”也是“侦探服务业”的营业项目之一,只是侦探必须“收费”;又因为“救美”的风险很高,收费也不能便宜,它不是“跳表收费”或“按件计费”,它的计价方法是:“你有多少钱?”
这也许可以称为高风险服务项目计价的“支付能力”(ability to pay)原则。当美女畏畏缩缩地告诉侦探,她全部的家当有500元时(请注意,这相当于今日的6000美元),英雄拿走了全部,只留给落难的她25元。
不过,很快史培德就碰到新的处境,另外一位神秘来客要他代寻一只“黑鸟雕像”,出价5000美元(今天的6万美元)。我不能确定这是因为案情升高,风险加大,所以计费水涨船高,还是因为当事人出价愈来愈高,我们可以预期侦探将愈来愈危险?故事里的最高潮,几乎也就是“最高价格”出笼的时刻,这个时候价格来到“装在信封里的1万美元”。虽然在小说进行时,更高的价码也曾出现过,譬如2万美元呀,50万美元呀,但那都只是讨价还价时口头说说,没有人当真,信封里10张千元大钞可是真的出现,并且换过手,也就是说,的确有这样的一笔交易。
可惜的是,这1万美元是涉及犯罪的一笔钱,职业侦探是不能收的。这倒不是说侦探的情操有多高尚,这只是说明了一个现实,侦探也必须从犯罪里脱身,他不能被“吊销执照”,如果那笔收人涉及不法,他必须忍痛牺牲。当然,小说里的角色也没有完全相信侦探的“贞节”,就像那位蛇蝎美人客户对史培德说的:“如果……你得到该得的钱,你还会这样对我吗?”
意思是说,如果摆在侦探面前是更大的一笔钱,譬如50万(差不多是今天的600万美元),侦探还会考虑吊销执照和守法的问题吗?
但,唉唉唉,我又想起另一位侦探的收费问题。那位侦探正是约翰·麦唐诺(John D.MacDonald,1916-1986)笔下的查维斯·麦基(Travis McGee)。在查维斯·麦基系列的第一部小说《深蓝再见》里,查维斯开宗明义就对他的客户说明他的收费原则:“我得先扣掉我的花费,然后跟你对分剩下的钱,一人一半。”
在这里,所有的案子一开始都无关乎“正义”或“冤屈”,而是涉及“利益”;正义不是侦探的营业项目,利益才是,而且是那些已经无法可寻的利益。查维斯也解释他收费的逻辑说:“由于我算是苦主最后能够求助的对象,所以我收取50%的费用。对某甲来说,一半总比什么都没有来得好。”
如果有正常途径可以争取权利,你是不需要动用到社会名誉复杂混乱的“私家侦探”;而如果这不是涉及若干可能的利益,你也无需锲而不舍。但社会束手无策的人如此之多,对查维斯来说,案子是接不完的,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多到我可以挑三拣四”。
但游侠一般的查维斯,在这个案子里的确为那位心碎又一无所有的弱女子找回来一笔财富,他把找回来的钱分成一大叠和两小叠,其中一叠是1668元,他说:“这足够偿付我的支出,我大概就花了那么多。”
余下的两叠,他对也是美女的客户说:“这一叠是1000美元,我拿它当作你该付的费用。另一叠是2万美元,是你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一半一半的吗?但侦探坚持要客户收下,自己则飘然引去。和福尔摩斯一样,“不按价目表收钱”似乎是侦探的传统,或者说,对于收费问题,“心口不一”是侦探们常干的事,而且这个不一致还是倾向于侦探吃亏的不一致。
当然我也可以更明察秋毫地说,侦探收费的不现实,其实隐藏了侦探小说作为“童话”的性质,侦探是想像的,他的侠义是“田园式”的,不要相信你有一天会遇见这种田园式的人物。譬如说,不要期望你的律师会突然给你一张远低于你预期的账单,也不要期待他突然把争取来的利益全部转交给你,而他飘然引去。不是你的律师情操不如福尔摩斯,只是福尔摩斯本质上是虚构的,而你的律师是真实的。
责任编辑 王克峰
基于我的经济学科的训练背景,加上这几年来浮沉商场的沧海桑田,我忍不住想知道:“他的顾问侦探工作收取的是什么样的费用?营收高吗?毛利好吗?能持续赚钱吗?”
在某一个场合里,福尔摩斯向他的客户义正词严地说:“我的专业服务是固定按级收费的。并不因人而异。你可以先不付,我会最后再一并请款。”可见他的服务是“收费且不二价”的。但我遍读其书,“乃渺无所睹”,愈读愈感觉他“说一套,做一套”,言行颇为不一。
我发现他大部分时候根本不曾开口向当事人提出费用之事,而当委托人表达要以酬劳作为感谢之意时,譬如在《红发联盟》里免于被歹徒劫掠金库的银行期望以报酬表示谢意,他却说:“为了这个案子,我有一些小小的支出,我希望银行能补还给我。”他只愿申报代垫的开销,完全无意收取服务费用,连补偿他所花费的时间、劳力都无意收回。
对雇主“主动”提出的酬劳,他也常常不愿接受。在《波宫密闻》里,波希米亚王储愿意“以国土的一省换回那张照片”,但最后福尔摩斯要求的酬劳就是“那张照片”;或者在前一个例子里,银行要提供酬劳,福尔摩斯却只要得回办案开销;而更前面的例子,当一位矿业巨子要福尔摩斯尽管开口提条件,福尔摩斯却说,他的专业服务费是“固定的”,并不因人而异……
这些矛盾言行的发现,总让我疑心侦探事业不是好生意,或者福尔摩斯的“生意可能不是太好”,或者他“忙了半辈子,一无所获”。但小说却也在某处(《狮鬃探案》)提到福尔摩斯的“退休生活”颇为优渥,理由是他生涯中曾经为很多豪门巨富解决过难题,而他们也心甘情愿给了他“一辈子花用不尽”的财富,但这句话又暗示了福尔摩斯收费并非“不二价”的,他得到的酬劳其实是“因人而异”的。
看完了福尔摩斯,我又试着检查达许·汉密特笔下的私家侦探山姆·史培德的“收费办法”,不料我看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景观。史培德一出场,就老实不客气收受了客户提供的“不合行情”的价格:一位美艳的女客户为了一件“代客跟踪”的小案子,付出了相当于今天2400美元的“200元”,事后史培德也承认:“……如果你说的是实话,你付的钱就太多了。”
尽管如此。史培德和他的伙伴并没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们觉得送上门来的钱就该接受(何况他们还斜眼瞥见美女皮包中“还有其他兄弟”),只是价钱愈好,当事人说谎的可能性愈高,私家侦探就应该对“风险”提高警觉,毕竟投资专家不都告诉过我们“风险愈大,报酬愈高”或者“报酬愈高,风险愈大”吗?
但当真正的“风险”浮现,美女有难,连带硬汉侦探也被卷入危险的漩涡,侦探是否应该像中古世纪的骑士一样不顾一切去“英雄救美”呢?当然,“英雄救美”也是“侦探服务业”的营业项目之一,只是侦探必须“收费”;又因为“救美”的风险很高,收费也不能便宜,它不是“跳表收费”或“按件计费”,它的计价方法是:“你有多少钱?”
这也许可以称为高风险服务项目计价的“支付能力”(ability to pay)原则。当美女畏畏缩缩地告诉侦探,她全部的家当有500元时(请注意,这相当于今日的6000美元),英雄拿走了全部,只留给落难的她25元。
不过,很快史培德就碰到新的处境,另外一位神秘来客要他代寻一只“黑鸟雕像”,出价5000美元(今天的6万美元)。我不能确定这是因为案情升高,风险加大,所以计费水涨船高,还是因为当事人出价愈来愈高,我们可以预期侦探将愈来愈危险?故事里的最高潮,几乎也就是“最高价格”出笼的时刻,这个时候价格来到“装在信封里的1万美元”。虽然在小说进行时,更高的价码也曾出现过,譬如2万美元呀,50万美元呀,但那都只是讨价还价时口头说说,没有人当真,信封里10张千元大钞可是真的出现,并且换过手,也就是说,的确有这样的一笔交易。
可惜的是,这1万美元是涉及犯罪的一笔钱,职业侦探是不能收的。这倒不是说侦探的情操有多高尚,这只是说明了一个现实,侦探也必须从犯罪里脱身,他不能被“吊销执照”,如果那笔收人涉及不法,他必须忍痛牺牲。当然,小说里的角色也没有完全相信侦探的“贞节”,就像那位蛇蝎美人客户对史培德说的:“如果……你得到该得的钱,你还会这样对我吗?”
意思是说,如果摆在侦探面前是更大的一笔钱,譬如50万(差不多是今天的600万美元),侦探还会考虑吊销执照和守法的问题吗?
但,唉唉唉,我又想起另一位侦探的收费问题。那位侦探正是约翰·麦唐诺(John D.MacDonald,1916-1986)笔下的查维斯·麦基(Travis McGee)。在查维斯·麦基系列的第一部小说《深蓝再见》里,查维斯开宗明义就对他的客户说明他的收费原则:“我得先扣掉我的花费,然后跟你对分剩下的钱,一人一半。”
在这里,所有的案子一开始都无关乎“正义”或“冤屈”,而是涉及“利益”;正义不是侦探的营业项目,利益才是,而且是那些已经无法可寻的利益。查维斯也解释他收费的逻辑说:“由于我算是苦主最后能够求助的对象,所以我收取50%的费用。对某甲来说,一半总比什么都没有来得好。”
如果有正常途径可以争取权利,你是不需要动用到社会名誉复杂混乱的“私家侦探”;而如果这不是涉及若干可能的利益,你也无需锲而不舍。但社会束手无策的人如此之多,对查维斯来说,案子是接不完的,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多到我可以挑三拣四”。
但游侠一般的查维斯,在这个案子里的确为那位心碎又一无所有的弱女子找回来一笔财富,他把找回来的钱分成一大叠和两小叠,其中一叠是1668元,他说:“这足够偿付我的支出,我大概就花了那么多。”
余下的两叠,他对也是美女的客户说:“这一叠是1000美元,我拿它当作你该付的费用。另一叠是2万美元,是你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一半一半的吗?但侦探坚持要客户收下,自己则飘然引去。和福尔摩斯一样,“不按价目表收钱”似乎是侦探的传统,或者说,对于收费问题,“心口不一”是侦探们常干的事,而且这个不一致还是倾向于侦探吃亏的不一致。
当然我也可以更明察秋毫地说,侦探收费的不现实,其实隐藏了侦探小说作为“童话”的性质,侦探是想像的,他的侠义是“田园式”的,不要相信你有一天会遇见这种田园式的人物。譬如说,不要期望你的律师会突然给你一张远低于你预期的账单,也不要期待他突然把争取来的利益全部转交给你,而他飘然引去。不是你的律师情操不如福尔摩斯,只是福尔摩斯本质上是虚构的,而你的律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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