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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13]36号),宣布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与2013年相比,2014年有关设备印刷器材的进口关税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在《进口商品从量税及复合税税率表》中不再包括柔性印刷版在内的5种感光材料产品,二是在《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将计算机直接制版设备(CTP)的暂定税率从2013年的3%提升到2014年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