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烟花税等于鼓励“懒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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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烟花爆竹,还真让人纠结。
  原先个人意见倾向于解禁,认为这是传统民俗,不可一刀切死。再说真要禁止燃放也难。话说当年禁得最厉害的时候,有的农村地区无论年节祭祀、红白喜事,一律不准“大鸣大放”。结果呢,老百姓就是有智慧,提着小型录音机播放鞭炮声,音效跟真的一样。见过最壮观的一次是在一场葬礼上,办丧事的人家雇了一辆小型工具车,上面载着一门“大炮”,一打听原来是辆“放炮专用车”——当然是“放空炮”,原理和录音机一样。
  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演变到这份上,想必可以休矣。果不其然,過了几年许多地方纷纷施行“禁改限”,适度解禁政策。但这样一来问题也显得比较麻烦。你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自由,我有不受噪音干扰的权利。家里有幼儿的更不用说了,那时候恨不得抓起爆竹往燃放者嘴里塞进去。
  这不禁让人重新审视解禁政策的是与非。但是,该禁不该禁或者怎么禁都可以另说,我强烈反对有学者因此提出的征收烟花税的馊主
  就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一事,各地可。以视自身情况制定适宜政策,切忌采取“一刀切”政策。同时还有必要看到,烟花爆竹导致火灾事故多发,也不完全是解禁惹的祸。就拿沈阳第一高楼着火来讲,烟花爆竹当然是肇事首因,可该建筑物外层保温层属于易燃物,这何尝不是火灾事故的“合谋者”?因此,如果不从各个层面思考问题所在,却简单地认为一收税就灵,那其实是在犯懒。学者提出这样的建议,就等于是在鼓励和助长政府的“懒政思维”。
  堵车就想收拥堵费,房价高就开征房产税,但凡如此等等,大抵均源自于此。类似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政策“一刀切”和“加税万能主义”皆为政府部门的毒药,随便喝下哪一瓶都是在饮鸠止渴。学者周其仁说:“作为一个经济学家我有一个多年的经验,就是不要轻易提加税的建议。因为那是最容易被吸收的一种意见。”
  真搞不懂,提出这个建议的学者是不明白这个道理,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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