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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商银行业务活动的迅速发展;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工商银行内部业务管理监督机制,明确总、省、地(市)三级行管理责任制,张肖行长在1988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稽核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划分层次开展稽核活动的原则,随后总行制定下发了“稽核工作划分层次实施意见”,推动各行逐步对内部各项业务活动实行分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