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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多部法律的修改,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增设的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宣示性条款还不足以为该项制度的法制化奠定基础。目前,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实施还处于依赖政策性文件的阶段,面临着监督主体、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和监督效力的全面调整和完善,建议尽快制定单独的《人民监督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