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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庆阳市农村保险市场呈现出迅猛的业务发展势头,该保险在为保险公司和贷款行(社)创造经济收入的同时,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贷款风险,提高了行(社)放贷的积极性,对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产生了积极影响。但由于该类保险费率设置偏高、贷款行(社)对借款人不加区分一律强制购买,与农民的承受能力、支农惠农的政策要求相矛盾,本文提出三点建议规范该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