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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学教育界围绕法学本科素质教育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在法学教育实践中摸索法学素质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对法学本科培养目标认识的不一致,导致了实践中的偏差。法学毕业生在就业以及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职业伦理观念不强、知识结构不合理、职业技能较差、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等素质缺陷,认证了我们的法学本科素质教育还很不完善。就全日制高等教育而言,深化本科法学素质教育的改革,仍然要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探究并逐步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