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撑腰架空监督制度 集体腐败已成反贪难点

来源 :决策探索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ncdbf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领导班子开会集体“分赃”,一人被处理百余人闻风而逃——湖南省耒阳矿征办贪腐窝案近期被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引发了反腐界的深思。
  有反腐一线人士坦言,此案所暴露出的集体腐败、贪腐者身边人窝藏“赃物”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反腐的重点和难点。
  集体腐败频发的深层次原因在于部门中心主义的泛滥和民主制度的异变,而贪腐者身边人窝藏“赃物”现象频生的原因则是执法不力。
  对于此类腐败新症、顽症,重要的不是还要制定多少监督制度,而是应对这些年的用人制度和监督制度进行深刻的反思,提高诸如社保基金之类财产管理的透明度,并使日常的监督制度真正地运作起来。
  
  一个令人震惊的集体腐败活样本近日被披露在公众眼前: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因集体贪腐曝光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
  据了解,在这个小小的科级事业单位里,770多名干部职工中竟有超过百人涉嫌贪污受贿、有55人被立案调查。从主任罗煦龙到8名副主任以及下属各站点的站长、班长,各层级干部几乎“全军覆没”。
  近年来,集体腐败案件的多发已经引起各界人士的深入思考,人们有理由去追问:是什么原因,让如此多的人陷入了腐败的泥潭?在追查和防范集体腐败时,又如何打破法不责众的惯例?
  
  集体腐败案特别是“前腐后继”现象时有发生,不仅表明该领域权力制约机制的严重缺失,而且还意味着该领域内腐败机制的形成
  湖南省耒阳市矿征办腐败窝案涉案人数众多,但与一些重大群体腐败案件相比,还是“颇有不如”。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群体腐败现象令人惊叹。”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告诉记者。
  据林喆介绍,近年来的重大集体腐败案件包括:
  2000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一审公开审判,14人被判处死刑,其中有4名是厅级干部;有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有2人是厅级干部;其余5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6年湖南省郴州市腐败窝案: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国土矿管局党组书记及20多名民营企业家相继被查,该案波及当地党政干部、商界人士158人。
  2006年上海市社保案:涉及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社保局局长、宝山区区长、国企董事长等政界、商界几十人。
  “在群体性的牟利活动中,看起来公权力的运作不是单纯为个人牟利,但是事实上,在群体联合作案的情况下,群体获得的利益最后总是能分摊到其中每一位个体成员身上,个体因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而最终分享到组织‘赢利’的一匙半勺。就在散兵状态中作案的个体而言,虽然他没有加入团伙或依靠集体的力量,而只是单枪匹马地悄悄在某一领域获利,但他却因整个群体腐败所烘托的风气而获得了一种安全作案的环境,他可能并未卷入某一案件之中,却很可能在清查这一案件时被牵连出。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林喆说。
  林喆认为,“泥”的不断出现,特别是“前腐后继”现象多发,造成某个地区或部门腐败现象“颇为严重”的视觉,这不仅表明该领域权力制约机制的严重缺失,而且还意味着该领域内腐败机制的形成。
  “集体腐败比个人腐败具有更大的破坏性。对一个政权来说,百姓的信任是和谐发展的基础,而腐败是一种无形且能量极大的内蚀力、破坏力。与个人腐败相比,集体腐败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腐蚀更多的党政官员,更重要的是会产生更严重的政治腐蚀性,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说。
  
  集体腐败是既有一把手撑腰、班子成员合谋,又有下面的人配合,在一定组织的权力参与下完成的,其利益的获取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的
  究竟什么才是集体腐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的表述,集体腐败的特征是从上到下、从领导干部到下面的办事员,人人都有份,数量很大。还有专家认为,集体腐败的行为往往是在一定组织的权力参与下完成的。
  “集体腐败的主体,是为基本一致的政治、经济或其他利益冲动所驱使而自然联合起来执掌公权力的群体,并且他们的利益获取是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昭晖认为。
  一位纪委系统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体腐败”作为一个习惯性的大众用语,虽然目前还没有理论上的明确界定,也没有正式出现在法律文本中,但在现实生活中可以看到,诸多“以集体的名义”进行的违纪、腐败行为已屡见不鲜。私设“小金库”、集体私分滥发是最常见的一种。此外,还有集体侵占,如国家审计部门连年披露那么多的单位动辄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违纪金额;集体挥霍浪费,典型的是公费旅游;集体贿赂,专列项目资金用于跑关系、联络感情;集体违反政纪,为了局部和短期发展,变通土地政策、阳奉阴违地对待环保政策,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家财政资金分配中从上到下的集体分肥、以集体研究为掩护的买官卖官等正成为腐败的新变种。”这位负责人说。
  有纪委系统人士认为,对集体腐败现象,也可归纳出若干特征或属性:
  “组织性”:一般由一级组织作出决定,或经过代表组织权力的“一把手”默认、暗示,也就是说,是在一定组织的权力参与下完成的。
  “整体性”:所有参与者在共同意志的支配下形成一个整体,既有一把手撑腰、班子成员合谋,又有下面的人配合,上下其手,整体协作。
  “公共性”:腐败的主体是执掌公权力的群体,其利益的获取则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是对公共利益的转移和切换。
  
  反腐实践表明,集体腐败现象总是发生在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任何监督制度都难以发挥作用
  那么,是什么为集体腐败营造了“良机”?不少人认为,其中缘由在于“利益均沾”和“法不责众”。此外,由于集体腐败所涉及的人员往往很复杂,处理起来阻力重重,不少业内人士将其形容为“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在国家级贫困市河南省信阳市发生的“史上最牛别墅事件”就说明了这点——11套处级豪华别墅所占土地是信阳市国土储备中心在2004年花3000万元巨资收购的,原本计划拍卖。但土地被信阳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看上,取消了拍卖,而用于建设局处级领导别墅群。并且在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费每套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
  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这一起典型的集体腐败事件的处理是这样的:责令11名干部停办手续、补齐房款、相关领导写深刻检查,最严重的处罚是给予其中一人警告处分。
  “‘利益均沾’和‘法不责众’,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集体腐败的发生规律,但还没有深刻触及问题的实质。”一位纪委系统的负责人说,更深刻的原因在于,要从组织意义上认识集体腐败。
  “从组织腐败的意义上来看,造成集体腐败的首要原因是‘部门中心主义’的泛滥。部门成为小团体操纵的部门,单位成为小集体主宰的单位。在一些部门单位看来,国家利益已经置换为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而且在不同部门之间,形成了一种实际的权能差异和利益差异。在部门‘寡头化’的体制下,公共组织权力被直接用来滋养该组织中的成员,使公共组织成了体制内利益非法输送的载体。因此可以说,部门‘寡头化’是集体腐败的最大源头。”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所分析的另一原因是民主机制的变异,“‘集体决定’这一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党纪要求,成为一些组织集体违法乱纪的通道。在一些组织的‘集体决定’中,决策过程中的讨论、批评、冲突、民主机制消失了,民主成了满足小团体利益偏好和嗜好并确保‘行动一致’的工具”。
其他文献
垂体瘤转化基因(PTTG)是一个新近从垂体瘤组织中分离出的原癌基因,进一步研究还证明其在许多肿瘤组织及高度增生性组织细胞内高度表达,对细胞的转化及体内肿瘤形成有重要作用
随着脑卒中急性期死亡率的下降,卒中二级预防的重要性日益显著,本文介绍了抗血小板药物、抗凝剂、降脂药、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叶酸等药物在卒中二级预防中的研究进展。
书写痉挛是一种常见的特发性任务相关性局灶性肌张力障碍疾病.临床上以手部包括前臂在内协同肌和拮抗肌过度不协调同时收缩导致的书写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脑功能研究为探讨其
在治疗急性脑梗死急性期的过程中维持有效的局部脑血流量(rCBF)是治疗成功的关键,脑组织的有效血流灌注量直接由平均动脉压决定。在动物实验中,不少学者指出诱导高血压治疗可以
多ADP-核糖聚合酶是存在于真核细胞核内的翻译后修饰酶,主要参与DNA的复制,转录,修复及细胞周期的调控,并可被Caspases分解,参与凋亡过程,在脑缺血再灌注损伤的多相机制中,多ADP-核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