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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谁设计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受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应直接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但在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公众利益和安全的需要,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也必须依法对工程设计质量加以必要的监督和管理,这也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在德国,法律规定的设计审核制度就是这一职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