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法工委召开了由市卫生局、市卫生防病中心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草案的意见。之后,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城建环保委修改意见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草案提出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