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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作是语文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作水平的高低是语文核心素养水平的重要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教学应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写作教学应抓住取材、立意、构思、起草、加工等环节,指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写作;应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中提高写作能力.”如何让学生乐于写作、积极参与写作实践,掌握修改习作的方法,提高习作水平,笔者认为恰当使用评价策略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而且可以有效指导学生修改习作,达到提高习作水平的目的.